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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四季度重庆高新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人公告
2023-10-31 14:13:59admin文章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为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考核形式详见附件1。

(一)笔试。

1.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详见《岗位一览表》。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3年11月11日(星期六),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二)笔试后进入面试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笔试后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的笔试总成绩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由重庆高新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笔试成绩将在重庆高新区官网公布。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名单、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也将随后通过该网站进行公布。

(三)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按“重庆高新区官网”通知的时间、地点,提供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8),接受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重庆高新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若资格复审后竞争比例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重庆高新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考生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9);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由重庆高新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在重庆高新区官网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为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分值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测试。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任一项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任一项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综合面试成绩×5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将在重庆高新区官网(https://gxq.cq.gov.cn/)“公告通知”栏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学历层次、职称、职业(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重庆高新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重庆高新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全部岗位需与聘用人员约定最低服务期,全部聘用人员须在重庆高新区最低服务满3年。凡此类岗位聘用人员在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时,不得调动到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重庆高新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本简章由重庆高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公共服务局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考试考核、体检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拨打以下考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二)考务咨询电话:023-68820061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1.重庆高新区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重庆高新区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

5.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6.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

7.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8.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9.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

附件下载:

1.附件1 重庆高新区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 重庆高新区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doc

3.附件3 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4.附件4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docx

5.附件5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6.附件6 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docx

7.附件7 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docx

8.附件8 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doc

9.附件9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doc

 

 

文章来源:https://rlsbj.cq.gov.cn/zwxx_182/sydw/202310/t20231030_12492166.html

原标题:重庆高新区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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