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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四季度重庆市石柱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14人公告
2023-10-28 00:15:01admin文章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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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备案号:KHZP2023050SZ),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一批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名,具体招聘单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5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11月6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其中境内高校2024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境外高校2024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要求)。2024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和执业医师资格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考核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zx.gov.cn/)“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及时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网上)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不接受电话、传真和委托报名。
 
(一)查询报考岗位。
 
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中要求的“报考条件”,以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各个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特别提醒:本次报名,凡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含相近相似的专业)、但报考者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须由报考者提供学校签章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非中文版的应自行翻译为中文并经公证机关公证),书面报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审核认定,并经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意后,方能现场提交报名申请。
 
(二)承诺诚信报考。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如因不符合条件或不诚信报考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线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可自愿选择其中任一种方式进行报名。线上(网上)报名只审核电子照片,线上(网上)报名的考生仍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8:30—11月9日17:00。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重庆市石柱县人事考试网络平台(网址:http://183.230.145.181:8081/wsbm/index.html#/index)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
 
(四)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8:30—12:00。
 
2.地点:
 
(1)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篮球场旁食堂4楼(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
 
(2)重庆陈家坪展览中心(重庆市高新区科园四路269号)。
 
3.现场报名和线上报名的考生,均需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8)要求提供必备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向考生说明原因。
 
此次考试考核不收取笔试和面试费用。
 
(五)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备案,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考生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5)。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属于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六)报名情况公布。
 
报名结束后1个作日内通过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zx.gov.cn/)“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及时公布各个岗位确认报名人数、是否进行笔试、岗位递减或取消等情况。
 
(七)领取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23年11月10日下午14:00—17:00在现场报名处领取《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考生按《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参加考试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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