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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四季度重庆石柱县考核招聘医学类人才4人公告
2020-10-23 10:43:32admin文章来源: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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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20四季度重庆石柱县考核招聘医学类人才4人公告现已发布,新公教育 为广大考生整理此次公告内容如下,望各位考生及时查看切勿错过报名时间。新公教 育为报考重庆事业单位考生提供备考资料、辅导用书、真题讲义、笔试课程等内容, 欢迎各位考生加入备考QQ群 663261430一起学习!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才4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石柱县2020年第四季度考核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1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石柱县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简章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岗位要求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4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5)(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证书报考。报考人员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且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21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报考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专技12级以上或以下,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且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报名时间:2020年10月31日9:00-13:00

  (二)报名地点: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2号)

  (三)考试时间:笔试时间暂定2020年11月1日上午8:30,面试时间暂定2020年11月1日下午1:30,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石柱县2020年四季度考核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才考试报名表》(附件2)、《石柱县2020年四季度考核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才资格审查表 》(附件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或经学校签章的2021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相应学位证书、 “附件1”、“附件2”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收取上述材料,并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   

  按招聘简章公布的招聘单位和专业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按所学专业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合格者,在报名现场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参加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五)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由县卫生健康委、县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还其报名考务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参考。

  (六)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未满5年的,须在面试前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4);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满5年的,可在体检前或体检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五、考核招聘

  参加本次考核招聘的考生,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低于2:1的,有关情况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1.笔试

  笔试科目为《专业科目测试》,分值10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对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须笔试但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2: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综合面试环节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综合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最低可降低至1:1开考。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考点张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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