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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三季度石柱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才36人公告
2020-06-24 16:34:52admin文章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语】石柱土家族自治县2020年三季度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才36人公告现已发布,新公教育为广大考生整理此次公告内容如下,望各位考生及时查看切勿错过报名时间。新公教育为报考重庆事业单位考生提供备考资料、辅导用书、真题讲义、笔试课程等内容,欢迎各位考生加入备考QQ群663261430一起学习!

原标题:石柱土家族自治县2020年三季度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才简章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赴重庆汇博人才市场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才36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石柱县2020年三季度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现工作单位(岗位)的招录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4年7月4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需在报名开始前取得相应的毕业(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研究生可推迟至2020年9月30日前提交;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5)(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对国家统一招生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对要求具备护士执业资格的招聘岗位,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职业(执业)资格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可按照“先上岗、再考证”有关规定报考;对被聘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应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职业(执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职业(执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简章正文和附件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高校全日制就读且毕业时间在2019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之间的毕业生。

    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但已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 报名时间:2020年7月3日9:00-16:00

    2.报名地点:重庆汇博人才市场(重庆市北部新区天宫大道100号附32号--轻轨3号线狮子坪站旁)    

    3. 报名需提供的材料:《石柱县2020年三季度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才考试报名表》(附件2)、《石柱县2020年三季度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才资格审查表》(附件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或经学校签章的2020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以及其“附件1”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收取上述材料,并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

    按招聘简章公布的招聘单位和专业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按所学专业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合格者,在报名现场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参加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4.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由县卫生健康委、县人力社保局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参考。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缴费人数一览表在报名截止后在报名点张榜公示,并于本次招聘结束后1—2日内在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cqszx.gov.cn/)公布。

    处于试用期或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应聘人员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需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4),应聘人员不能按期提供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五、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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