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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重庆渝北区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5人公告
2021-05-11 23:50:38admin文章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1.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分值为100分,考试大纲参照《2021年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2021年3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内容执行;卫生类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其他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专业科目笔试分值100分,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笔试时间初定为2021年6月5日(周六),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每科笔试时间90分钟,均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2: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应聘人员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2.   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进行,仅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等信息将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yb.cq.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资格复审时间暂定于2021年6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4。考生须提供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和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逾期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区卫生健康委同意、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2次。

  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时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3);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为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分值100分,时间10分钟,重点考察考生职业道德和思想政治素质、心理素质、思维能力、个性特长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确认签字。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4.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生各科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体检等相关事宜,在考试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bq.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若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以及大学期间各专业学科平均成绩(必修课)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确定,以加试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最终体检人选。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委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人选系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体检在考生毕业后进行。须在考试考核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中须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如有考生本人弃权,则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范围内,在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已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考生毕业后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于2021年7月31日前到渝北区卫生健康委人事科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体检。未按期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履行违约责任。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获奖情况、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前述规则递补。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渝北区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程序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经审批同意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渝北区最低服务满5年以上,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渝北区人力社保局、渝北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bq.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上查询本次考试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三)请考生不要轻信手机及网络上发布的“考试真题”、“面试保过”等骗取高额费用的诈骗信息。

  报名、资格审查、签约咨询电话:渝北区卫生健康委  023-67802789、023-67828123;

  考务咨询电话:渝北区人力社保局  023-67806609、023-67825273。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 渝北区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 诚信承诺书

        3.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4.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5.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8月修订版)

  附件下载:

  1.附件1: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诚信承诺书.doc

  3.附件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

  4.附件4: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doc

  5.附件5: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8月修订).doc

  原标题:渝北区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rlsbj.cq.gov.cn/zwxx_182/sydw/202105/t20210511_92688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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