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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四季度重庆市垫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0人公告
2022-01-01 11:53:01admin文章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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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其中从优秀村(社区)干部和本土人才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招聘属地化医学类专业高校毕业生(重庆生源地、户籍或川渝两地高校毕业的国家统招相关医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毕业)3名。属地化医学生在读期间的学习、生活费用,由市财政按照9250元/人/年的标准,分3年予以补助。

    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要求详见《垫江县2021年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面向村(社区)干部和本土人才的招聘范围、任职经历等其他要求

    招聘范围:垫江县行政区域内(下同)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村专职干部(社区专职工作者),按照《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本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渝委组〔2015〕72号)回引、管理的在村挂职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或其他综合服务岗位的农村本土人才。

    任职经历要求:截止报名前一天,在垫江县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满3年、担任村(社区)专职干部满5年或担任村本土人才满5年且目前在任的村(社区)干部和本土人才。若以前曾任上述职务1年及以上,中间有间断,后又担任上述职务的,可以合并计算任职年限;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任职时间可计入担任村(社区)专职干部、村本土人才任职时间;担任村(社区)专职干部任职时间、村本土人才任职时间可合并计算。

    村(社区)干部任职及年限、本土人才工作年限,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审查确认的依据为准。

    招聘后自愿在垫江县服务年限不低于5周年(桂阳、桂溪两个街道以外的原则上继续在原村、社区岗位服务)。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现工作单位(岗位)的招录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面向村(社区)干部和本土人才招聘的岗位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近5年内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的;机关(事业单位)下派(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村(社区)专职干部和本土人才但因各种原因长期不在岗工作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次招聘各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时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实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均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等凭据。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5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1月6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其中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年龄可适当放宽3岁。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境外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年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否则不予聘用。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5)进行专业资格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职员9级以上,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受新冠疫情的影响,教师招聘岗位要求取得但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学校出具的符合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证明)、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并于拟聘公示前(且不晚于2022年7月31日)取得相关资质,否则取消拟聘资格。

    本简章所指2022届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如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及疫情防控要求相应调整的,将通过垫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dj.gov.cn/bmjz/bm/rlzyhshbzj/zfxxgkml_124879/sydwgkzp/)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附件1序号1-40号岗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附件1序号41号岗位(村(社区)干部和本土人才岗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22年1月6日9:00至1月10日12:00期间,登录垫江县人事考试报名平台(网址:http://47.108.220.243:11654/index.php?zsdwid=1)进入报名系统,注册、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并对照招聘简章和附件1要求,结合本人情况,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的正面免冠证件登记照,20kb以下),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2年1月10日18: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务必于规定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照片审核结果。经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信息。

    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不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将在后续资格复审环节进行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1月10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每人每科50元),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3.打印报名信息表。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4.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除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岗位外,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报名并缴纳了考务费的,于2022年1月13日9:00起至1月15日9:00登录垫江县人事考试报名平台(http://47.108.220.243:11654/index.php?zsdwid=1)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村(社区)干部和本土人才(岗位序号41号)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5室(桂阳街道月阳路87号),联系电话:74616156。

    3.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报名所需材料详见附件2。资格查审合格者,须当场缴纳(每人每科50元)考务费,未缴纳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4.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至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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