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重庆事业单位备考资料:公安行政传唤和刑事传唤的辨析
2020-08-26 10:46:22admin

  【考点结构】

  一、概念不同

  1.行政传唤,是指公安机关通知违法嫌疑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询问的活动,它是公安机关经常使用的一种调查手段。

  2.刑事传唤,是指公安机关以送达《传唤通知书》的方式通知被传唤人在指定地点接受

  讯问的一种侦查措施。

  二、目的不同

  1.行政传唤,为了调查处理违反公安行政管理的行为。

  2.刑事传唤,为了查明案情、惩处犯罪。

  三、适用对象

  1.行政传唤,针对违法嫌疑人。

  2.刑事传唤,针对犯罪嫌疑人。

  四、实施主体

  1.行政传唤,人民警察。

  2.刑事传唤,人民警察。

  五、审批权限

  1.行政传唤

  (1)口头传唤:不用审批。

  (2)书面传唤:办案单位领导以上级别有审批权的负责人审批。

  2.刑事传唤,局负责人。

  六、法律文书

  1.行政传唤

  (1)口头传唤:无文书。

  (2)书面传唤:《传唤证》。

  2.刑事传唤,《传唤通知书》。

  七、执行程序

  1.行政传唤

  (1)出示证明身份的证件《人民警察证》。

  (2)出示或宣读传唤传唤证(口头传唤除外)。

  (3)到案后及询问查证。

  (4)期间内做出处理决定或解除。

  2.刑事传唤

  (1)出示证明文件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

  (2)使用《传唤通知书》,并责令其签名(盖章)、摁指印。

  (3)到案后及进行讯问查证,并由被讯问人在《传唤通知书》上填写到案和结束时间。

  (4)期间内解除或改变其他措施。

  八、通知家属

  1.行政传唤:应当通知。

  2.刑事传唤:可以通知。

  九、时限

  1.行政传唤

  (1)一般为8小时。

  (2)案情复杂,可能使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最长不超过24小时。

  (3)应及时询问查证,期间从到达时间开始。

  2.刑事传唤

  (1)一次传唤讯问时间不超过12小时。

  (2)案件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时间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十、期满情况

  1.行政传唤:解除传唤或行政处罚,不得连续传唤。

  2.刑事传唤

  (1)解除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2)不得连续传唤。

  十一、送达

  1.行政传唤:本人或者其他成年家属及单位负责的人员。

  2.刑事传唤:本人或者其他成年家属及单位负责的人员。

  十二、法律依据

  1.行政传唤

  (1)治安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2)其他行政案件:《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2.刑事传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十三、械具使用

  1.行政传唤:强制传唤可以使用

  2.刑事传唤:不用

  【考点运用】

  案例分析:

  下列公安民警办理案件的做法,正确的是:

  A. 民警在办理饲养动物干扰正常生活案件时,对嫌疑人江某的询问查证时间延长至24小时

  B. 民警在刑事拘留杜某25小时后送看守所羁押

  C. 民警拟对陈某取保候审,经批准后,取保候审期限确定为12个月

  D. 罗某因入室盗窃被立案侦查,民警认为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超过48小时,谷堆罗某拘传47小时后释放

  中公解析:【答案】C。《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A选项,属于一般询问,不能超过8小时,故错误。

  B选项,《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故错误。

  C选项,《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故正确。

  D选项,《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件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故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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