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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重庆邮电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及辅导员112人公告
2020-05-20 14:01:19admin文章来源:高校人才网

七、考察

考察由重庆邮电大学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工作实绩、业务能力、职业测试、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认证和在校学习经历审查等多方查实学历(学位)真伪。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其缺额按照体检人选的确定原则做依次递补。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要求,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考试考核总成绩、、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毕业时间、拟聘单位及岗位等。

九、聘用及待遇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学校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学校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

(二)办理相关手续的最后截止时间以通知为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规定完成相关手续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应聘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等,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持上述证书(境外留学人员需加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报到入职。否则视为不具备应聘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其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人员档案工资、绩效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重庆市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要求

(一)在组织实施考试考核工作过程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参与考试命题人员、考官、监督人员、工作人员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重庆邮电大学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崇文路2号

邮编:400065

E-mail:jszp@cqupt.edu.cn

联系电话:023-62460012

联系人:曾老师、田老师

人事处网站主页:http://rsc.cqupt.edu.cn

学校网站主页:http://www.cqupt.edu.cn

本简章由重庆邮电大学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一:重庆邮电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和专职辅导员岗位计划表(附后)

附件二:重庆邮电大学引进人才审批表

附件三:重庆邮电大学引进专职辅导员审批表

重庆邮电大学引进人才待遇

除了享受正式入编后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两金"外,还享受下列优惠待遇。

一、院士、国家级人才、省部级人才

支持条件和享受待遇与学校面议。

二、具有博士学位的国内知名大学教授或已有突出业绩的副教授;具有博士学位、任职于国内重点科研机构(知名企业)的研究员或相当职务人员;毕业于最新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的大学博士或出站博士后;具备较好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海内外博士(后):(1)在Nature/Science正刊或子刊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2)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本学科被SCI一区检索的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3)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本学科被SCI二区/SSCI/A&HCI检索的期刊论文2篇及以上;(4)以第一作者在《中国社会科学》、《求是》上发表期刊论文;或发表本学科论文被《新华文摘》长篇转载;或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上发表3000字以上的理论文章;或在我校认定的人文社科类一级学科权威刊物上发表本学科期刊论文2篇及以上。

1、加入相应的教师团队;提供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50万元、人文社科类20万元。

2、除按国家基本工资标准和学校绩效工资分配等办法享受工资津贴和福利待遇外,提供人才补贴75万元。

3、提供安家补助费10万元。

4、提供三年租房补贴每月1500元。

5、具备条件的,可申请学校研究生导师。

三、海内外博士(后)。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本学科期刊论文被SCI、EI、CSSCI检索(收录)2篇及以上;或排名第一的已授权发明专利2项。年龄不超过35岁。

1、加入相应的教师团队;提供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30万元、人文社科类10万元。

2、除按国家基本工资标准和学校绩效工资分配等办法享受工资津贴和福利待遇外,提供人才补贴50万元。

3、提供安家补助费10万元。

4、提供三年租房补贴每月1200元。

5、具备条件的,可申请学校研究生导师。

文章来源:http://www.gaoxiaojob.com/zhaopin/gaoxiaojiaoshi/20200518/4418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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