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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83人公告
2020-03-12 17:14:01admin文章来源: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语】2019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83人公告现已发布,新公教育为广大考生整理此次公告内容如下,望各位考生及时查看切勿错过报名时间。新公教育为报考重庆事业单位考生提供备考资料、辅导用书、真题讲义、笔试课程等内容,欢迎各位考生加入备考QQ群951111480一起学习!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7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市水利局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3名。具体岗位详见《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考: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未受任何处分;

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书育人的精神;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自愿在重庆水利电力职业学院服务5年以上;

6. 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7. 应聘人员年龄应达到以下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副高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正高职称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特别优秀者,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年龄;

8. 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简章发布之日前一日。

(二)下列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9年应届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因学历层次不同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未纳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经培养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属同一专业的,经学校审核认定同意后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学校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四)工作经历有关事项。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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