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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半年重庆市渝北区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人公告
2022-03-23 18:13:06admin文章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参加事业单位考试考核,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站、考试考核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
 
    (一)笔试。笔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分值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教育基础理论等)+专业知识(学科知识)”,按报考岗位区分小学、初中和高中三个学段及各学科。试卷分值100分,其中综合知识与专业知识内容分别占30%、70%。“小学文科综合教师”岗位专业知识为小学语文学科知识。
 
    1.笔试时间地点:暂定2022年4月23日(周六),详见准考证,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2.笔试查询方式:笔试成绩公布时间详见准考证,请各位考生按要求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查询。随后在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网(www.ybq.gov.cn)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公布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5: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2)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可根据具备资格人数逐一下调至2:1,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应聘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渝北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研究后,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3)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等事项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www.ybq.gov.cn)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按规定进入资格审查环节的人员,须本人持有关证件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见附件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轮次不超过2轮。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招聘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渝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特别提醒:①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前来办理,不得委托他人;②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面试由渝北区人力社保局和渝北区教委共同组织实施,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7个工作日左右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www.ybq.gov.cn)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专业技能测试采取现场备课、上课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考核时间10分钟。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考核时间5分钟。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最低竞争比,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正常参加面试的人员仍可继续参加面试,但其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总成绩计算。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30%,考试考核各项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者的综合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渝北区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规则递补。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及其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及人岗相适度研究后明确意见。需递补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报考人数、成绩、进入资格审查名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www.ybq.gov.cn)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需在聘用文件下发15日内到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报到和备案,逾期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岗位需与聘用人员约定最低3年服务期。凡此类岗位聘用人员在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时,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www.ybq.gov.cn)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上查询本次考试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三)请考生不要轻信手机及网络上发布的“考试真题”、“面试保过”等骗取高额费用的诈骗信息。
 
    本简章由渝北区人力社保局、渝北区教委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咨询电话:
 
    区人力社保局:023-67825273、023-67806609;
 
    区教委:023—67813597、67803904。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渝北区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2.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3.诚信应聘承诺(工作经历事项)。
 
    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附件下载:
 
1.附件1:渝北区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xlsx
2.附件2: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
3.附件3:工作经历事项.doc
4.附件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8月修订).doc

文章来源:http://rlsbj.cq.gov.cn/zwxx_182/sydw/202203/t20220323_10541442.html

原标题:重庆市渝北区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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