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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半年重庆市大足区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人公告
2022-03-23 17:59:32admin文章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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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环节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简章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四)年龄要求及计算
 
    本次公开招聘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①具有研究生学历人员;②具有教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③获省(市)级以上现场赛课或基本功竞赛综合二等奖以上或区县级以上现场赛课或基本功竞赛综合一等奖以上;④获区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⑤获区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或优秀班主任。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7日,如“40周岁以下”,指未满41周岁,即在1981年3月28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其中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可放宽3岁。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3)进行专业资格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0周岁以下,均含40周岁;1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1年;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考试合格证明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大足区人民政府部门(区人力社保局)网站及时公告(网址http://www.dazu.gov.cn/qzfbm/qrlsbj/),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等环节的报考人员应提前做好行程规划,在招聘期内做好个人防护,按规定佩戴口罩,自觉服从招聘方疫情防控工作安排,若因健康风险和防疫要求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含电子登记照,jpg格式,20kb以下)。招聘方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提交报考申请。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28日上午9:00至4月1日上午9:00。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gov.cn)首页“我要办”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点击进入)”栏目,点击“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流程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招聘方对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1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及时下载报名序号等信息,方便后续信息查询;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2年4月2日上午9: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三)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22年4月3日上午9:00前在网上缴纳考务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每科50元/人收取)。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考务费。
 
    (五)打印准考证。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考务费的人员,可于2022年4月20日9:00起至4月23日10:30登录重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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