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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长江师范学院公开招聘22人公告
2021-04-26 20:13:21admin文章来源: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及结构化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长江师范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1.专职辅导员岗

  笔试分值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闭卷答题),笔试内容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辅导员职业能力等相关内容。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长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在笔试中缺考的,不得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

  2.专职心理咨询岗

  笔试分值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闭卷答题)。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考试大纲以2020年6月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长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在笔试中缺考的,不得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

  (二)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分值100分,时间为10分钟。根据岗位性质,采取试讲、模拟心理咨询等方式开展。专职辅导员岗专业技能测试为试讲,心理咨询岗专业技能测试为模拟心理咨询,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专业能力等。专业技能测试的参加人员及时间、地点详见长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在专业技能测试中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人选,按照专业技能测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专业技能测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应聘人员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学校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时间为10分钟。结构化面试的参加人员及时间、地点详见长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

  进入结构化面试的人选,按照结构化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2:1比例,根据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结构化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应聘人员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学校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结构化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结构化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30% +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 + 结构化面试成绩×4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长江师范学院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长江师范学院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长江师学院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长江师范学院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1次。拟聘人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长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yznu.edu.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岗位需与聘用人员约定最低服务期5年。凡此类岗位聘用人员在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时,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一)本简章由长江师范学院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拨打联系电话咨询:023-72791177、023-72792211。

  (二)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三)长江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

  1. 长江师范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 长江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 长江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花名册

  4.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5.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8月修订版)

  附件下载:

  1.附件1:长江师范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长江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附件3:长江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花名册.xls

  4.附件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

  5.附件5: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8月修订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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