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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29人公告
2021-04-02 10:01:15admin文章来源: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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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21年上半年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29人公告现已发布,新公教育 为广大考生整理此次公告内容如下,望各位考生及时查看切勿错过报名时间。新公教 育为报考重庆事业单位考生提供备考资料、辅导用书、真题讲义、笔试课程等内容, 欢迎各位考生加入备考备考QQ群:603183713 一起学习!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是以财经商贸类专业为主,具有独立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是重庆市首批优质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学校位于渝西区域性中心城市——永川城区,北倚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茶山竹海风景区”。学校依山傍水,环境优美,占地710亩,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建有多媒体教学大楼、实训大楼、图书馆、学术报告厅、田径运动场等,教学、办公、生活等设施设备齐全。学校现有学生12000余人,教职工5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高学历人才200余人)。学校设有工商管理学院、金融学院、会计学院、经济贸易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商务大数据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开设29个招生专业,面向全国1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学60余年来,先后为社会培养了5万余名财经商贸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9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财经职业学院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情况表》)。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简章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7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5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中2021届应届毕业研究生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交;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职员9级以上,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我校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请按照《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清单》(附件2)要求,接受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

  (一)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27日17时期间,登录重庆财经职业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cqcfe.com/)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我校根据报考人员在系统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3日内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2021年4月28日17时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地点:另行通知。

  3.所需材料详见《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清单》(附件2)。

  (三)缴纳考务费及打印准考证

  资格复审合格者,网络缴纳考务费,确认参考。缴纳考务费后,打印准考证。考生在考试当天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有关情况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后,可作为急需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考务费。

  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3),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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