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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三季度重庆北碚区公开选聘教师30人公告
2020-07-03 18:10:42admin文章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语】北碚区2020年三季度公开选聘教师30人公告现已发布,新公教育为广大考生整理此次公告内容如下,望各位考生及时查看切勿错过报名时间。新公教育为报考重庆事业单位考生提供备考资料、辅导用书、真题讲义、笔试课程等内容,欢迎各位考生加入备考QQ群663261430一起学习!

原标题:北碚区2020年三季度公开选聘教师简章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北碚区外在编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3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现工作单位(岗位)的招录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4日,如“40周岁以下”,指未满41周岁,在1979年7月15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研究生可推迟至2020年9月30日前提交;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对国家统一招生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管理9级以上,均含管理9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且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初审与现场报名复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7月15日9:00-17:00,报考人员登陆https://cqsbbqjw.wjx.cn/jq/83378339.aspx填写报名信息后在线提交,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

    (二)初审资格。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以邮件方式反馈初审结果。对初审合格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初审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三)查询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网上报名1个工作日后登陆报名时填写的邮箱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0年7月16日17:00以前联系工作人员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现场报名复审环节。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可咨询北碚区教委:68286362、68286278)。

    (四)现场资格复审。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请于2020年7月24日9:00-16:00到重庆市北碚区职教中心南校区(北碚区双柏树缙华新村31号)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携带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附件4),并填写好《北碚区2020年三季度公开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5)。

    注意:现场复审时报名者选择报考的岗位应与网上报名选择的岗位一致。对复审合格的,不得拒绝报名;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件参加笔试。

    (五)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面试项目包括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附件1。在笔试和面试中缺考任一科目项目均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一)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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