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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河南省公务员统一招录9837人公告
2020-06-10 15:18:03admin文章来源:河南人事考试网

五、考试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试者参加考试前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应试者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一)笔试

1.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实行分类分级考试办法,对县级以上机关(单位)职位和乡镇机关职位分别命制试题。笔试时间为2020年7月25日,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16:30申论。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2.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要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公安专业科目满分为100分。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7月26日9:00—11:00。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公安专业科目成绩×30%。

3.笔试考点分别设在省直和各省辖市政府所在地,县(市、区)不设考点。应试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者可于2020年9月17日后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根据拟录用职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以及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为主,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进入面试的应试者须在面试前按照各省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直招录机关(单位)的要求参加面试确认和现场资格审查。

面试确认时,应试者应如实提供本人真实、完整的学习经历(含目前在读学习方式、所学专业、学制等)和工作经历等,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等原件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我省招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招录职位的,还须提交相应的服务证书或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定向招录职位的,还须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招录职位对基层工作经历和政治面貌、职业资格等有要求的,还须提交有关证书、证明。

通过面试确认的,由各地和省直招录机关(单位)发放面试通知单。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放弃面试的,本人应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以有关省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直招录机关(单位)的核实记录为准。

面试确认期间出现应试者空缺时,由各地和省直招录机关(单位)发布递补公告,并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应试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参加面试的应试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等,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组织现有的应试者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应试者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

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可根据面试情况,研究确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面试前应试者应签订保密责任承诺书,并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行为规范。

(三)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根据需要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8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2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六、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

根据拟录用职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报考同一个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并列排序。

体检工作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须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的有关规定。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在体检前进行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人选的确定办法,与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办法相同。体能测评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等规定实施。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同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考察结论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对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对档案造假的,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违规违纪被发展为中共党员的,公务员未满国家规定最低服务年限辞去公职的,公务员未满有关政策规定或本人承诺最低服务年限辞去公职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七、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新录用的乡镇机关和公安机关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或公安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申报办理录用手续前,拟录用人员须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录用机关(单位)签订书面服务协议,明确最低服务年限和权责关系等。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新录用的公务员在机关(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面试结束后各环节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将统一进行一次补充录用,报考全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符合职位要求且考试类别相同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补充录用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通过全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用网站发布。

八、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任职定级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录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特别提醒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范围参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2020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附件>>>

2020年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职位表

河南省公务员局

2020年6月10日

文章来源:http://www.hnrsks.com/LinkPage/TpNewnr.aspx?state=1&Id=4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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