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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四季度重庆市开州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3人公告
2023-12-04 19:52:08admin文章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为主的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4:1的,应对此岗位考生进行公共科目笔试;未达到4:1的,直接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
 
(一)笔试。
 
1.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3年12月23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后进入下一环节规则。
 
(1)应笔试而任一科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开州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等事项将在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公招”栏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要求。现场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3。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可在现场资格复审结束的次日17:00前,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委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的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递补。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开州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比例。
 
特别提醒:考生应保持手机实时畅通,因网上报名时手机号码登记错误、有效时间段内关机或未接听等原因,导致现场资格审查递补时未能联系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3.考生若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须在面试前的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4)。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在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公招”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在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公招”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组织实施。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3.面试为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为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
 
4.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5.凡在进入面试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未组织笔试的:
 
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组织笔试的: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综合面试成绩×5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等事宜在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公招”栏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相应职称、相应职(执)业资格、综合面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得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委研究后确定。需递补的,按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员,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七、岗位选择
 
需要选择聘用单位的岗位(详见附件1),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由本人选择招聘单位,即“选岗”。考生的总成绩相同时,按照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选岗顺序。选岗确定后,考生不得更改选择的拟聘单位。
 
选岗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公招”栏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若因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选择聘用单位,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聘用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的人员,一经正式聘用,须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方可向外调动或辞聘;未满5年服务期辞聘的,终止人事关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所聘人员参加规范化培训、脱岗进行学历教育的时间不计入服务期内。
 
招聘属地化医学类专业高校毕业生未满5年服务期、申请辞聘或因违纪违规被解聘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已领取专项财政补助的,应退还已领补助。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选)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
 
(一)本公告由重庆市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考试考务咨询电话:
 
区卫生健康委:023-85920105;
 
区人力社保局:023-52218617。
 
(三)本次招聘考试考核不指定辅导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业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四)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一律由考生自行承担。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
 
1.重庆市开州区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开州区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表
 
3.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4月)
 
7.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
 
8.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9.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10.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市开州区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重庆市开州区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表.docx
3.附件3: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doc
4.附件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
5.附件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 年).pdf
6.附件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4月).pdf
7.附件7: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docx
8.附件8: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docx
9.附件9: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10.附件10: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文章来源:https://rlsbj.cq.gov.cn/zwxx_182/sydw/202312/t20231204_12648208.html

原标题:重庆市开州区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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