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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上半年大渡口区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人公告
2020-06-19 19:39:39admin文章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语】大渡口区2020年上半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人公告现已发布,新公教育 为广大考生整理此次公告内容如下,望各位考生及时查看切勿错过报名时间。新公教 育为报考重庆事业单位考生提供备考资料、辅导用书、真题讲义、笔试课程等内容, 欢迎各位考生加入备考QQ群 951111480一起学习!

原标题:大渡口区2020年上半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就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名,具体选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大渡口区2020年上半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情况一览表》)。

三、选聘对象和范围

(一)选聘对象

重庆市范围内(不含大渡口区)各级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职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工勤人员身份聘用在管理、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

重庆市范围内(不含大渡口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行政编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即“参照管理人员”,下同)也可报考,但在办理调动手续前本人须书面申明放弃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身份,调整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选聘条件;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7.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须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

8.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选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工作经历

编制内工作经历要求、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现单位工作年限等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8月,按月计算。有不连续工作经历的,仍按照此原则累计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五)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5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4年7月6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六)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查。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查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对国家统一招生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七)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2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2年;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且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选聘各环节时间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dk.gov.cn/)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选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选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照片。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会同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

(一)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20年7月6日9时30分至7月7日17时期间,登录http://qzpta8.chinasyks.org.cn/New_cqdadukou/index.html#/index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期间适时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请登陆“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dk.gov.cn/)进行查询。各选聘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资格初审情况、缴费情况一览表将在缴费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dk.gov.cn/)进行公布。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会同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资格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及时下载报名序号等信息,方便后续信息查询;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2020年7月8日17时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三)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20年7月9日17时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确认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缴费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缴费确认人数与拟选聘名额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选聘名额至规定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选聘名额。因选聘名额取消的报考人员,退还考务费。

(五)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报考人员,于规定时间(另行通知,请持续关注“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dk.gov.cn/)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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