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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上半年重庆江津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300人公告
2020-06-11 21:16:40admin文章来源: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分网上报名(报考附件1、2、4岗位)和现场报名(报考附件3岗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网上报名

报考附件1、2、4岗位采取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20年6月28日9:00至6月30日18:00期间,登录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index.html)进入“政务公开-招考录用-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网上报名入口”,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并做好报名关键信息记录。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初审报考资格。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应及时下载并打印本人的报名登记表,供资格复审使用。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网上报名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0年7月2日18: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可咨询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47272805、023-47522709)。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20年7月3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每科50元/人收取),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5.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参考。

6.打印准考证。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考务费的,于2020年7月14日9:00起至7月18日24:00登录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现场报名

报考附件3岗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日9:00-18:00

2.报名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大有正街1号区人力社保局人事考试服务中心205室

3.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附件5),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应聘人员须佩戴口罩和接受体温检测,并出示健康证明或健康码。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考试(考核)通知书》,按《考试(考核)通知书》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考试(考核)通知书》前往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五、考试考核

参加事业单位考试考核,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考试考核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若因健康风险和防疫要求无法参加考试考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一)公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附件1、2、4岗位,下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江津区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2、4)。

1.笔试

B类岗位(附件1中20-36号岗位,下同)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A类岗位(附件2岗位、附件4岗位,下同)、C类岗位(附件1中1-19号岗位,下同)笔试科目均为公共科目笔试加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参照《重庆市2020年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2020年6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内容执行,均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1)公共科目笔试分值100分,笔试内容分别为:

①教育类岗位(附件1岗位):《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

②卫生类岗位(附件2岗位):《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

③其他岗位(附件4岗位):《综合基础知识》。

(2)专业科目笔试分值100分,笔试内容详见本简章附件1、2、4。

笔试时间为2020年7月19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①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②根据本简章附件1、附件2、附件4中招聘岗位“考试类型”标注不同,分别执行以下规则:

A类岗位进入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B类岗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人选,按照技能测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4: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C类岗位同时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的人选,均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同时确定。

③若最后一名专业技能测试或综合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应聘人员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且该考生各科成绩应“达到60分”或“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同一主管部门其他招聘岗位(其面试比例须不低于2:1)首轮应进入后续环节人选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最低分”。

2.资格复审

公开招聘(附件1、2、4岗位)资格复审时间安排在面试人选名单公示期内。面试人选应按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文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附件6),接受报名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未满5年的,须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向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8);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满5年的,须在体检前向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二)考核招聘岗位

考核招聘(附件3岗位,下同)主要采取综合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6: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低于2:1的,有关情况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笔试分值100分,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考试大纲参照《重庆市2020年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2020年6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内容执行,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时间、地点通过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对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5: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因应聘人弃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面试竞争比例低于2:1的岗位,经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最低可降低至1:1开考。

(三)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index.html)“政务公开-招考录用”公示。

各岗位开展面试项目内容详见《江津区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4),具体内容、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通过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通知。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在面试中有任一项目缺考者,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1.公开招聘岗位

根据本简章附件1、附件2、附件4中招聘岗位“考试类型”标注不同,分别执行以下规则:

  A类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B类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30%

C类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20%

2.考核招聘岗位

(1)未组织笔试的岗位:

考核招聘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组织笔试的岗位:

考核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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