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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上半年重庆璧山区教育事业单位(考核)招聘20人公告
2020-06-11 09:30:53admin文章来源: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 报名时间:2020年7月9日-7月11日9:00-17:00。

    2. 报名地点:行政服务中心二号楼418室(璧山区双星大道369号二号楼璧山区教委418室)。

    3. 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附件5)。

    4 . 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后,当场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参加考试考核。

    5. 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

    A、B类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由区教委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还其报名考务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参考。

    考核招聘类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低于2:1的,有关情况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A、B类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招聘类岗位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若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面试项目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附件1。

    (一)笔试

    1. 公共科目与专业科目笔试分值均为100分,笔试时间90分钟,考试内容详见附件1。考试大纲参照《重庆市2020年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2020年6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内容执行,均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2. 笔试时间定于2020年7月19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在报名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bishan.gov.cn)公布。

    3.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A、B类岗位考试类型岗位进入综合面试的人员,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专业技能测试或综合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因应聘人弃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后续环节竞争比例达不到预定比例的,可逐一下调比例至可执行的最大竞争比例(最低应不低于2:1)继续执行后续环节。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四舍五入)至竞争比例不低于2:1;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招聘的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且该考生各科成绩应“达到60分”或“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同一主管部门其他招聘岗位(其面试比例须不低于2:1)首轮应进入后续环节人选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最低分”。

    考核招聘类岗位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5: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最后一名专业技能测试或综合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

    4.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将于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bishan.gov.cn)公布。

    (二)面试

    面试项目各项分值均为100分,各项面试时间分别为:模拟上课10分钟、结构化面试10分钟。各岗位面试项目根据《璧山区2020年上半年(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标示的考试类型不同,分别为:

    1. A类岗位面试,采取综合面试;

    2. B类岗位和考核招聘类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加综合面试。

    其中,模拟上课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学科课堂授课水平,试讲时间10分钟。结构化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时间10分钟。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基本功。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1. A类岗位考试类型岗位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2. B类岗位考试类型岗位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20%。

    3. 考核招聘类岗位:

    未组织笔试的: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 + 综合面试成绩×50%

    组织笔试的:考核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 +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 + 综合面试成绩×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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