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 > 招聘公告 >
重庆市人民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
2020-05-12 13:34:46admin文章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

三、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九)扩大企业吸纳规模。适应市场需求,优化高校专业结构设置,加大“学历+技能”教育培养力度。对中小微企业新招用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用工6个月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2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2020年,我市国有企业提供不低于50%的新增岗位专门招聘应届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不得随意毁约,不得将本单位实习期限作为招聘入职的前提条件。(责任单位: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资委)

(十)扩大基层就业规模。加大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公开招聘力度,2020—2021年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扩大基层项目招募规模,2020年招录选调生600名左右,招募“三支一扶”人员500名左右、特岗教师200名左右,招募“西部志愿者”1500名左右(含延期)。支持开发城乡社区等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2020年应届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各区县可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每月给予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委、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团市委)

(十一)扩大招生入伍规模。积极落实国家扩大2020年硕士研究生和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计划部署,市属高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量增加30%,专升本规模扩大至占全市高校专科毕业生总量的15%左右。扩大大学生应征入伍规模,健全参军入伍激励政策,提高应届毕业生征集比例。(责任单位:市教委、市征兵办)

(十二)扩大就业见习规模。支持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重大科研项目设立见习岗位,对因疫情影响见习暂时中断的,相应延长见习单位补贴期限;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见习单位,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委、市国资委)

(十三)引导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实施“优创优帮”在校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每年择优遴选30个项目,给予一定立项资金,并安排导师跟踪帮扶1年。实施“渝创渝新”大学生创业启航计划,每年择优遴选100个左右项目,根据项目质量给予一定资金补助。(责任单位: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

(十四)适当延迟录用接收。引导用人单位推迟面试体检和签约录取时间。对延迟离校的应届毕业生,相应延长报到接收、档案转递、落户办理时限。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用人单位考试、录用,落实工作单位后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责任单位: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国资委)

四、加强困难人员兜底保障

(十五)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畅通失业保险金申领渠道,放宽失业保险申领期限,实现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积极研究发放失业补助金政策。继续执行困难失业人员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政策,补助标准为全市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2倍。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失业人员及家庭,按规定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十六)强化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及时将受疫情影响人员纳入就业援助范围,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招用符合条件的困难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按照6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将在我市高校就读的湖北籍2020届毕业生纳入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范围。将我市长江流域退捕渔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同等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和服务。利用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困难人员,对从事公益性岗位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特殊困难人员,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也可再次申请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责任单位: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委)

五、完善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

(十七)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实施专项培训,适当延长培训时间。扩大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范围和规模,企业在职职工(含见习期)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并取得初级工(含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中级工、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在培训周期内分别按每人每年4000元、5000元、6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十八)鼓励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企业组织职工开展线上职业培训,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劳动者在市外参加我市线上培训,返回重庆后完成线下培训课程并取得相应证书,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十九)优化就业服务。健全完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快智能就业线上办事平台建设,实现线上求职招聘、线上培训、线上创业服务、线上政策办理。组织开展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活动,提高劳动力市场供需匹配效率。区县可有序开展小型专项供需对接活动。优化用工指导服务,鼓励困难企业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方式稳定岗位,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确保劳动关系稳定。(责任单位: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

六、压实就业工作责任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政府要切实履行稳就业主体责任,建立由政府负责人牵头、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本地区稳就业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同向发力,落实完善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和便捷化水平。(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二十一)加强资金保障。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完善多渠道就业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加强就业资金监管,严格失业保险金发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区县根据稳就业工作推进和政策实施需要,统筹用好就业创业、职业培训、风险储备等方面资金。(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二十二)加强表扬激励。对就业创业任务完成较好的区县,予以资金支持。对在稳就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奖励。表扬激励一批就业创业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形成支持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二十三)加强督促落实。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在相关督查工作中将稳就业作为重要内容,重点督促政策服务落地及重点群体就业、资金保障落实等。对不履行促进就业职责,产生严重后果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启动就业岗位调查,做好化解失业风险的政策储备和应对预案。(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统计局)

上述新增补贴政策,受理截止期限原则上为2020年12月31日。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抓紧政策实施,发挥政策最大效应,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市政府。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5月8日

来源:http://www.cq.gov.cn/zwgk/fdzdgknr/lzyj/xzgfxwj/szfbgt_38656/202005/t20200511_7375021.html

新公教育为你提供更多考试资讯和招聘公告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新公教育(cqxgjy)】查看!

    近期讲座

    课程章节 课程内容 播放时间 课程时长 观看入口
    行测 判断推理 2024/2/20 直播+回放 点击进入
    行测 判断推理 2024/2/21 直播+回放 点击进入
    行测 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 2024/2/22 直播+回放 点击进入
    行测 言语理解与表达 2024/2/23 直播+回放 点击进入
    行测 言语理解与表达 2024/2/24 直播+回放 点击进入

    新公教育

    新公教育公众号 (cqxgjy)

    点击关注 点击关注

    热门招聘 备考干货 实时互动
    实时更新 关注查看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