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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四季度重庆市黔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9人公告
2023-12-04 20:10:34admin文章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分值各为15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考试大纲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各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具体科目类别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2.笔试时间暂定2023年12月23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任一科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为1:1。
 
4.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将在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qianjiang.gov.cn)“公示公告”栏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二)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具体人员、时间、地点在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qianjiang.gov.cn)“公示公告”栏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由招聘方现场确认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所需材料详见《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附件7)。
 
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是否递补由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研究确定。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考生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8);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若资格复审后竞争比例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黔江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三)面试。
 
1.面试由黔江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2.教师(助教)岗位(乙类岗位)面试项目为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其余岗位(甲类岗位)面试项目为综合面试,面试各项目分值均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以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处理教材、驾驭课堂的能力,考核考生思维能力、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理念、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试讲时间8分钟。综合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时间10分钟。
 
3.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4.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进入面试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甲类岗位: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综合面试成绩×50%。
 
乙类岗位: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通过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qianjiang.gov.cn)公示公告栏公示。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黔江区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黔江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岗位招聘情况决定。如需递补则按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员,且递补人员的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选岗
 
需要选择聘用单位的岗位(详见附件1),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由本人选择招聘单位,即“选岗”。因处于孕期未完成体检的考生,可按照总成绩的高低顺序先行选岗。考生的总成绩相同时,按照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选岗顺序。选岗确定后,考生不得更改选择的拟聘单位。
 
选岗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若因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选择聘用单位,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qianjiang.gov.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资格。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区服务满5年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最低服务期申请解除人事关系者,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且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的属地化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在读期间的学习生活费用,由市财政按照9250元/人/年的标准,分3年予以补助。未满规定服务期申请辞聘或因违纪违规被解聘的,已领取专项财政补助的,应退还已领补助。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及其他事项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qianjiang.gov.cn)及时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并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考核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报考条件、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咨询电话:023-79221698。
 
(三)网上报名、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79221686。
 
(四)本公告由重庆市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
 
1.重庆市黔江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4月)
 
4.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5.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
 
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7.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8.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9.黔江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市黔江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3.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4月).pdf
4.附件4: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docx
5.附件5: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docx
6.附件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7.附件7: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docx
8.附件8: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
9.附件9:黔江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doc

 

文章来源:https://rlsbj.cq.gov.cn/zwxx_182/sydw/202312/t20231204_12648218.html

原标题:重庆市黔江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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