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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重庆市梁平区事业单位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才公开招聘2人公告
2023-11-09 17:44:23admin文章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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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我区优秀村(社区)干部及在村挂职本土人才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梁平区优秀村(社区)干部及在村挂职本土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范围。

    面向梁平区行政区域内在职在岗的优秀村(社区)专职干部和在村挂职本土人才中招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现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合计满3年以上。

    2.曾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3年以上且现仍在村(社区)其他专职干部岗位上工作。

    3.在梁平区行政区域村(社区)工作满6年的以下人员之一:一是现任村(社区)专职干部;二是按照《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本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渝委组〔2015〕72号)规定的回引、管理的在村挂职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或其他综合服务岗位的农村本土人才;三是现任村(社区)专职干部且与农村本土人才岗位工作时间合计满6年的人员。

    在梁平区村(社区)的任职时间除因受到组织处理、纪律处分间断外,其余任职经历可累计计算,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15日。

    村(社区)干部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近6年内受过警告以上(不含警告)党纪政纪处分的;村(社区)干部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机关(事业单位)下派(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未在职的村(社区)干部,不得报考。

    (三)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四)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如“,如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11月16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六)特别说明。

    除明确说明外,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cqlp.gov.cn/rlsbj/)及时公告,请考生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中要求的“报考条件”,以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各个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6日—11月17日(9:00—12:00,14:00—18:00)。

    报名地点:重庆市梁平区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行政中心4号楼502室)。

    (二)报名程序。

    符合报考条件的村(社区)干部,由个人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党委(街道)推荐,区委组织部和区人力社保局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本次招聘考试考核。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持本人所在乡镇(街道)出具的《报名推荐表》(附件2)及任职证明、学历(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免冠标准证件彩色照片1张(另附同底电子件20-90KB,文件名以身份证号码命名,发送到lpzgb@163.com)。由招聘方现场确认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

    (四)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需进行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人收取),确认参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梁平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备案,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六)领取准考证。

    完成缴费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与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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