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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重庆市江北区镇街事业单位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人公告
2023-10-26 09:07:27admin文章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考试考核

本次考试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面试项目为结构化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考核)科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1.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2.笔试时间暂定2023年11月11日(星期六),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后进入下一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4)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在江北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在江北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1.面试为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分值为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2.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3.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进入面试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三)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江北区委组织部会同江北区人力社保局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考察结果量化计分,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察合格的人员方能进入体检。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若有考生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该招聘岗位考生依规则折算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综合面试成绩×35%+考察得分×15%。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江北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请考生关注。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考察得分、面试成绩、笔试总成绩、学历(学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上述各项都相同,则报经江北区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加试面试,并按加试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最终体检人选。

体检由江北区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若有考生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该招聘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上述确定体检人选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站同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任职年限等其他应公示事项。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原则上继续留任村(社区)工作。

本次招聘人员不约定服务期。

九、纪律要求

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规范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江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招考服务电话:023-67856475、023-67757315。

(二)本公告由江北区委组织部、江北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

1.重庆市江北区镇街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江北区镇街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报名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

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6.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7.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

8.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市江北区镇街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docx

2.附件2:重庆市江北区镇街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3.附件3:报名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x

4.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docx

5.附件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pdf

6.附件6: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docx

7.附件7: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docx

8.附件8: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文章来源:https://rlsbj.cq.gov.cn/zwxx_182/sydw/202310/t20231025_12472433.html

原标题:重庆市江北区镇街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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