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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二季度重庆市城口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10人公告
2023-06-30 17:18:19admin文章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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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备案号:KHZP2023023CK),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6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7月7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面试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其中境内高校2023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境外高校2023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职员9级以上或以下,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最迟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本次考核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城口县人民政府网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招考栏(http://www.cqck.gov.cn/bm/rlsbj/sydwzk/)及时公告。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7日-7月11日(当日9:00-12:00,14:00-17:00)。

    2.报名地点: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人才管理科(城口县葛城街道北大街45号608室)。

    3.报名材料:①《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属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在校生学籍证明》或《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回国人员可提供国内正规翻译机构或公证机构出具的入学证明、所学专业及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的翻译材料,并最迟不得超过2023年7月31日向招聘方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相关认证材料);④招聘岗位要求的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用人单位同意,由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可作为紧缺岗位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5.考生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在资格审查时主动向招聘方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7);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本次招聘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的资格。

    6.现场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报名时现场确认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原件等前往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7.报名情况公布。岗位报名人数、是否进行笔试等情况将在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城口县人民政府网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招考栏(http://www.cqck.gov.cn/bm/rlsbj/sydwzk/)及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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