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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二季度重庆市渝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9人公告
2023-06-21 17:40:20admin文章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考试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各为150分)。考试大纲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版)》(附件9)。各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

    2.笔试时间地点:暂定2023年7月8日(周六),详见准考证。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中缺考或零分的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渝北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进入资格审查人选名单等事项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bq.gov.cn/)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

    1.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详见“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bq.gov.cn/)“人事招考”栏发布的相关公告,请考生及时查阅。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详见《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7)。

    考生若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8)。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资格审查递补。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面试后,查实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招聘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渝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7个工作日左右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www.ybq.gov.cn)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面试中,专业技能测试采取试讲、实操等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各岗位开展面试的具体方式详见本公告附件1。各面试方式分值均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结构化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考生面试各科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综合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综合面试人员,其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根据本公告附件1中招聘岗位的“成绩计算类型”,分别按以下规则计算总成绩(考生各科成绩按原始得分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四舍五入计算):

    甲类岗位: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20%;

    乙类岗位: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综合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员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考生属退役军人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相应职称、相应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渝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得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渝北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查拟聘人员提供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获奖、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审查,确认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对考察不合格人员,组织考察的有关部门(单位)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后明确意见。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通过渝北区人民政府网(www.ybq.gov.cn)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的人员在本区事业单位需服务3年,方能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或违反工作作风相关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不完整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渝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一)本简章由渝北区人力社保局、渝北区教委、渝北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咨询电话:

    渝北区教委:023—67813597;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023—67802789、023—67828123;

    渝北区人力社保局:023—67825273、023—67806609;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

    1.渝北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

     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4.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5.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

    6.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7.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8.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10.工作经历事项

附件下载:

1.附件1:渝北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xlsx

2.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docx

3.附件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4.附件4: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docx

5.附件5: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docx

6.附件6: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7.附件7: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x

8.附件8: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

9.附件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pdf


文章来源:https://rlsbj.cq.gov.cn/zwxx_182/sydw/202306/t20230621_12086531.html

原标题:重庆市渝北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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