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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二季度重庆市南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人公告
2023-06-07 09:51:56admin文章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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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名,面向南岸区行政区域内任村(社区)书记(主任)、村(社区)副书记(副主任)、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详见《重庆市南岸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时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实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均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5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6月6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境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境外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2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2年;管理9级以上或以下,均含管理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na.gov.cn/)公示公告栏目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岗位(岗位序号为1-18),报考人员在2023年6月6日9:00—6月10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http://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进入本次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含jpg格式照片,20kb以下)。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如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须在2023年6月10日12: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重新提交。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照片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审核不通过的,不能交费参加考试。
 
    (二)本次面向南岸区行政区域内任村(社区)书记(主任)、村(社区)副书记(副主任)、专职工作者招聘的岗位(岗位序号为19-21),报名程序为:先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现场资格审查必须由本人于2023年6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到重庆市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南岸区茶园广福大道12号南岸区行政服务中心B区1号楼13楼1302室)进行审查,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7。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请于2023年6月6日9:30—6月10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http://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进入本次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含jpg格式照片,20kb以下)。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如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须在2023年6月10日12: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重新提交。审核不通过的,不能交费参加考试。
 
    (三)网上缴费。以上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须在2023年6月10日15: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确认参考。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考生网上缴费后,要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核实缴费是否成功。网上报名后未缴费成功的,不能参加考试考核。
 
    (四)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五)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通过并成功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6月14日9:00至6月17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http://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和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在报名期间以及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www.cqna.gov.cn)“公示公告”栏目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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