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重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水利局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林业局
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
2023年重庆市招募“三支一扶”人员简章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32号)要求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重点措施》(渝委办发〔2021〕30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等十一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渝人社发〔2022〕24号)等部署,结合重庆市乡村振兴、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经研究决定,2023年面向全国公开招募一批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基层事业单位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名额
2023年,重庆市公开招募“三支一扶”人员822名。具体招募计划详见《2023年重庆市招募“三支一扶”人员岗位需求一览表》(附件1)。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
1. 招募对象为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取得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含专项招募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的岗位)。技工院校毕业生,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招募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招募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2. 截止2023年6月30日: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已取得中级职称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 考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本科学历毕业生还须同时取得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含往届),取消招募资格。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还须在资格复审时(面试前)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二)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
3.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 身心健康,能胜任乡镇基层工作;
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招募考试。
1.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 在岗“三支一扶”人员;
3. 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4.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 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名参加招募的人员。
(四)特别说明。
1. 专业资格审查以普通高校大学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专业名称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学科(专业)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7)、《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8)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9)、《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附件10)、《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附件11)进行。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根据考生所学课程及专业培养目的等审核认定,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原则上专业要求由各区县(自治县)统一把控,须前后一致。
2.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
三、招募方式及程序
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并实行诚信报考制度。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具体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募全部采取网上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上午9:00至4月19日上午9:00,报名网站为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点击“我要办”页面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首页。报名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需求一览表(附件1),选择符合本人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
(二)资格初审。
由重庆市相关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根据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对照招募岗位条件,在报考人员报名提交成功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初审工作。初审未通过的,可在2023年4月20日上午9:00前进行修改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审核通过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
(三)网上缴费。
审核通过的报考者须在2023年4月21日上午9:00前在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未按规定完成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户籍所在地区县(自治县)零就业家庭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本人残疾的考生(以下简称为“三类考生”)报考本区县(自治县)招募岗位并缴费成功后,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附件2)。
如报名人数与岗位招募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核减拟招募名额直至取消。其中,医疗卫生岗位未达开考比例的,可以开考且不递减指标。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募的岗位,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整到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3年5月15日上午9:00至5月20日上午10: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