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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重庆市渝中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人公告
2023-04-06 16:08:25admin文章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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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4月1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3)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专业名称与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根据考生所学课程及专业培养目的等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岗位一览表》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类”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同时提供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若毕业证书已明确体现有“数学”方向,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学金、优秀毕业生的认定,以在应届毕业学历阶段取得为准。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
 
    特别提醒:根据工作安排,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调整,将通过渝中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yz.gov.cn/)“事业单位招考”专栏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通过渝中区人民政府网“渝中区人事考试在线报名”栏目(网址:http://www.cqyz.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通道开放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9:00至4月15日12:00。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要求在网上如实填写、提交符合资格条件的学历(学位)、荣誉表彰(获奖)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清晰照片(每张照片大小不超过200kb,jpg格式,务必保证上传材料整洁、清晰、无扭曲),并将照片或扫描件按附件5所列材料名称命名后逐一上传(如“1.报名登记表”)。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资格初审。招聘方根据报考人员填报、上传的信息,对照岗位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3.查询报名结果。报考人员请于网上报名1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3年4月16日12: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聘部门)。
 
    4.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渝中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yz.gov.cn/)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准考证打印时间及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详见渝中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yz.gov.cn/)“事业单位招考”专栏。
 
    (二)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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