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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二季度重庆市九龙坡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2人公告
2023-03-31 17:28:14admin文章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面试项目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2)。
 
    2.笔试时间暂定2023年5月7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九龙坡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人社服务—人事人才”专栏。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目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进入面试环节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环节人选。
 
     (3)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因面试人选弃考或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最低不低于2:1执行;达不到2:1的,相应缩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招聘名额无法缩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九龙坡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询(具体查询时间详见笔试当天考室黑板板书)。随后在“九龙坡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人社服务—人事人才”专栏公布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须携带公告规定的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具体要求见附件8)按照通知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面试相关资料,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考生应保持手机实时畅通,因手机号码登记错误、有效时间段内关机或未接听等原因导致未能联系,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九龙坡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考生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时须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9);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项目包括: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面试项目详见附件1、2。面试项目分值各100分。
 
    面试内容及具体分值为:
 
    1.A类岗位采取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包括综合知识、相关专业知识等内容。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时间为10分钟。
 
    2.B类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说课)+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说课不低于10分钟,以本专业教材为主要说课内容;综合面试(即:结构化面试)10分钟,包括社会综合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内容。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可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 A类岗位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综合面试成绩×50%
 
    2. B类岗位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选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九龙坡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人社服务—人事人才”专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当总成绩相同时,应聘人员属退役军人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应聘人员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结构化面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相应职称、相应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九龙坡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得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九龙坡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九龙坡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 “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生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考察合格后,放弃进入后续环节资格的人员信息由招聘单位报九龙坡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九龙坡区人力社保局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区最低服务满3年方能交流、调动到区外;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本公告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23-61968952(区人力社保局);
 
    岗位设置咨询电话:023-68780244(区教委),023-68782642(区卫生健康委);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23-86868837;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 @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1. 九龙坡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教育事业单位)
 
    2. 九龙坡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卫生健康事业单位)
 
    3.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4.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
 
    5. 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6. 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7. 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
 
    8.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9.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10.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附件下载:
 
1.附件1:九龙坡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教育事业单位).xls
2.附件2:九龙坡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卫生健康事业单位).xlsx
3.附件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4.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docx
5.附件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6.附件6: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docx
7.附件7: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docx
8.附件8: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
9.附件9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
10.附件10: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文章来源:http://rlsbj.cq.gov.cn/zwxx_182/sydw/202303/t20230331_11837223.html

原标题:重庆市九龙坡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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