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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三季度重庆市梁平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8人公告
2022-09-30 18:32:07admin文章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考试考核

    参加事业单位考试考核,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考试考核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若因健康风险和防疫要求无法参加考试考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数之比未达到8:1的,不进行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参加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各为15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考试大纲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9)。各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1。

    2.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环节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2:1比例,根据本公告“五、考试考核”“(四)考试总成绩计算”的笔试成绩折合规则,以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若最后一名进入综合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最低可降低至1:1开考。

    (4)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等事项将在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cqlp.gov.cn/rlsbj/)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现场资格审查。

    面试人选应按通知的时间地点,持《重庆市梁平区事业单位2022年第三季度考核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现场资格审查表》(附件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文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现场资格审查。审查时间安排在面试人选名单公示期内或公示结束后10日内。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梁平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最低可降低至1:1开考。

    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面试前的现场资格审查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4);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梁平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可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放宽开考比例。放宽比例开考的面试人员,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 未组织笔试的岗位:

    考试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组织笔试的岗位:

    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应聘人员属退役军人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应聘人员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综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梁平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方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梁平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原则,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要求,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是否递补,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综合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或不低于同一面试小组中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按照体检人选确定规则进行。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将在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cqlp.gov.cn/rlsbj/)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的人员,一经正式聘用,须在梁平区最低服务满3年。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的,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1.本公告由梁平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2.考试考务咨询电话:梁平区人力社保局:023-53224012,梁平区卫生健康委:023-53220162。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 《重庆市梁平区事业单位2022年第三季度考核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

    2. 《重庆市梁平区事业单位2022年第三季度考核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3. 《重庆市梁平区事业单位2022年第三季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紧缺高层次人才现场资格审查表》

    4.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5.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6.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

    7. 高等职业教育最新专业目录(2021)

    8.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

    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市梁平区2022年三季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重庆市梁平区事业单位2022年第三季度考核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3.附件3重庆市梁平区事业单位2022年第三季度考核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现场资格审查表.docx

4.附件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

5.附件5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6.附件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docx

7.附件7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docx

8.附件8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doc

9.附件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文章来源:http://rlsbj.cq.gov.cn/zwxx_182/sydw/202209/t20220930_11162922.html

原标题:重庆市梁平区事业单位2022年第三季度考核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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