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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三季度重庆市大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4人公告
2022-08-12 19:16:06admin文章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面试项目包括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笔试大纲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8)。公共科目笔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2.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2年9月17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 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任一科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综合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按“总成绩计算规则”折算后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若最后一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或综合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招聘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大足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4. 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在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dazu.gov.cn/qzfbm/qrlsbj/)公招公选栏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面试人选应按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dazu.gov.cn/qzfbm/qrlsbj/)公招公选栏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文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3。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大足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结合考生考试成绩研究确定。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若递补后,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大足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考生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4);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大足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在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dazu.gov.cn/qzfbm/qrlsbj/)公招公选栏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为专业答辩,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水平、专业能力等;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各岗位开展面试的具体方式详见本公告附件1。

各项面试分值均为100分,面试时间分别为:

甲类岗位结构化面试时间12分钟;

乙类岗位专业答辩15分钟,结构化面试时间12分钟。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任意一项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可以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总成绩计算规则。

1. 甲类岗位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50%+综合面试×50%

2. 乙类岗位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50%+专业技能测试×25%+综合面试×25%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专业技能测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招聘方按规定组织,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方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大足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等规定,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查”原则、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要求,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由大足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是否递补。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做一次性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任意一科不得低于70分,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按照体检人选确定规则进行。

七、公示

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疫情防控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dazu.gov.cn/qzfbm/qrlsbj/)公招公选栏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需与聘用人员约定不少于3年的最低服务期。凡聘用人员在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时,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1.本公告由区(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中的联系电话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43780636

3.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43780636(区人力社保局)、023-43722071(区卫健委)、023-43722268(大足石刻研究院)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 重庆市大足区事业单位2022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 考生报名须知

3. 应聘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4.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5.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

6. 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7.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8.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市大足区事业单位2022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附件2:考生报名须知.doc

3.附件3:应聘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

4.附件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

5.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docx

6.附件6: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doc

7.附件7: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8.附件8: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文章来源:http://rlsbj.cq.gov.cn/zwxx_182/sydw/202208/t20220812_11000441.html

原标题:重庆市大足区事业单位2022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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