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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三季度重庆市璧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1人公告
2022-07-01 16:59:43admin文章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面试项目包括综合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部分岗位),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附件1。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分值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大纲参照《2022年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2年4月12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执行,均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2.各招聘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内容分别为:

    (1)教育类岗位:《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

    (2)卫生类岗位:《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

    (3)其他岗位:《综合基础知识》。

    3.教育类岗位笔试时间暂定2022年7月30日(星期六),卫生类岗位及其他岗位笔试时间暂定2022年7月31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90分钟。

    4.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目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根据本公告附件1中招聘岗位“考试类型”标注不同,分别执行以下规则:

    A类岗位进入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C类岗位同时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的人选,其中音乐、舞蹈、体育、美术岗位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4:1比例进入面试,其他岗位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进入面试。

    (3)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可逐一下调比例至可执行的最大竞争比例(最低应不低于2:1)继续执行后续环节;除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岗位外,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璧山区人力社保局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选名单等事项将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招考录用栏目(http://www.bishan.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应按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文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面试通知书》的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璧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招聘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璧山区人力社保局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在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就读高校签章的就业推荐表或《璧山区2022年三季度公开招聘报名推荐表》(附件5);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6),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璧山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环节中,专业技能测试方式包括模拟上课、专业答辩等,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各岗位开展面试的具体方式详见本公告附件1。各面试方式分值均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时间、结构化面试时间均不少于10分钟。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实际参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未达到2:1的)考生综合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最低竞争比,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正常参加面试的人员仍可继续参加面试,但其综合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总成绩计算

    A类考试类型岗位

    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 +综合面试成绩×50%

    C类考试类型岗位

    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40% +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 +综合面试成绩×30%

    考试各项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选岗及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同一岗位有多个招聘单位的,确定体检人选前还需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现场选择就业单位。如考生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确定体检人员的标准进行优先选择。因放弃选岗出现的缺额,按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且递补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不得低于70分。

    体检由璧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方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璧山区人力社保局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璧山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由璧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是否递补。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做一次性递补,且递补人员的综合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按照体检人选确定规则进行。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璧山区政府人民网-公示公告-招考录用栏目(http://www.bishan.gov.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璧山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硕士学历及相应学位人员,须在璧山区工作5年(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满2年)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1.本公告由重庆市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本次招聘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3.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4.应聘人员应提前做好行程规划及个人防护,自觉服从各地区及招聘组织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重庆市璧山区事业单位2022年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3.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4.报名须知

    5.璧山区2022年三季度公开招聘报名推荐表

    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市璧山区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挂网件).xlsx

2.附件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3.附件3-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docx

4.附件4-报名须知.doc

5.附件5-璧山区2022年三季度公开招聘报名推荐表.docx

6.附件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doc

         
 

文章来源:http://rlsbj.cq.gov.cn/zwxx_182/sydw/202207/t20220701_10879046.html

原标题:重庆市璧山区事业单位2022年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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