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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二季度重庆市彭水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6人公告
2022-05-11 18:25:05admin文章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面试项目为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附件1。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分值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或《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笔试大纲参照《2022年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2年4月12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执行。

    2.专业科目笔试分值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管理基础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

    3.考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5月28日(星期六),具体笔试地点、时间、方式详见《准考证》或通过“重庆市彭水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psx.gov.cn) “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另行通知。

    4.笔试后进入面试的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本次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若最后一名进入综合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进入面试的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由招聘方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结合考生考试成绩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报考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彭水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4);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及时间、地点将通过“重庆市彭水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psx.gov.cn) “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

    面试分值为100分,各岗位开展面试项目内容详见《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面试项目为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时间不少于12分钟。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最低竞争比,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正常参加面试的人员仍可继续参加面试,但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30%+综合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应聘人员属退役军人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应聘人员依次按学历层次、相应职称、相应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组应查阅考察人选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给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

    考察人选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考察人选以非正当理由放弃后续拟聘资格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登记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若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递补,递补的次数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递补:按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选的面试得分应符合本公告第五条的相关规定。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过程有关事宜,在彭水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psx.gov.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解除公示及聘用关系。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岗位需与聘用人员约定最低服务期5年。凡此类岗位聘用人员在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时,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凡发现应聘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应聘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等材料的,一经查实,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不得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 本公告由县人力社保局,县卫生健康委进行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咨询。县人力社保局联系电话78496838   县卫健委联系电话78449546。

    2.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报名网站、彭水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等及时公告,请应聘人员关注。

    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78496838

    4. 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78496838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 彭水自治县2022年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3.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

    5.现场资格审查应提供资料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市彭水自治县2022年二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xlsx

2.附件2: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3.附件3: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docx

4.附件4:机关事业单位诚信承诺.doc

5.附件5:现象资格审查资料清单.docx


文章来源:http://rlsbj.cq.gov.cn/zwxx_182/sydw/202205/t20220511_10706206.html

原标题:重庆市彭水自治县2022年二季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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