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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二季度重庆市黔江区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人公告
2022-04-12 17:52:33admin文章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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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备案号KHZP2022006QJ),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黔江区2022年二季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市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环节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次招聘各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时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实习见习或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均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5周岁,在1986年4月20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年龄可放宽3岁。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国(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国(境)内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年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5)进行专业资格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2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2年;岗位设置上,如专业技术12级以上,均含专业技术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考试合格证明为准,须在报名时提供。

    本简章所指2022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在国(境)外高校就读且在2021年8月1日—2022年7月31日之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

    本次考核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黔江区人民政府网(网址:www.qianjiang.gov.cn)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报名时间:2022年4月20日(星期三)- 4月22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黔江区人力社保局2301室(黔江区正阳街道桐坪社区市民路新城行政服务中心二号楼)。

    (三)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附件2)。现场确认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审查合格者,当场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有关情况报市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可降低至1:1开考。

    报考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现场报名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3);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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