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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二季度重庆市黔江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9人公告
2022-04-11 16:33:12admin文章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进行,分值100分,考试大纲参照《2021年下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1年9月30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内容执行。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各岗位笔试内容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2.笔试时间暂定2022年5月14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2)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且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考试中形成竞争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
 
    4.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22年5月下旬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人员、时间、地点于笔试成绩公布后7日内在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qianjiang.gov.cn)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由招聘方现场确认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所需材料详见《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附件2)。
 
    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是否递补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研究确定。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如需递补,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且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考试中形成竞争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
 
    报考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3);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须本人按规定参加,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的,可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复审,除现场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对提供的资料、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如因资料、信息不真实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面试
 
    面试为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分值100分,时间12分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该岗位竞争比低于2:1的,其他正常参加的人员仍可继续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否则,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通过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qianjiang.gov.cn)查询。
 
    六、疫情防控
 
    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认真阅读《黔江区2022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应试人员疫情防控须知》(附件7),从严落实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按要求准备相应证明材料。如疫情防控要求有调整,将在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qianjiang.gov.cn)公布。
 
    七、体检及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招聘单位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一般二级甲等以上)按规定组织实施。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人员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有关报考资格的各类信息材料是否属实。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复审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前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是否执行递补及递补次数,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依据考生总成绩及其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及人岗相适度研究后确定。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qianjiang.gov.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rlsbj.cq.gov.cn/)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区最低服务满5年(其中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2年)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最低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须按每年20000元的标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且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简章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本简章由黔江区委组织部、黔江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79221698。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黔江区2022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4.黔江区2022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
 
    5.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6.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7.黔江区2022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应试人员疫情防控须知
 
 
 
附件下载:
 
1.附件1 :黔江区2022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docx
3.附件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
4.附件4:黔江区2022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doc
5.附件5: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6.附件6: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docx
7.附件7:黔江区2022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docx

文章来源:http://rlsbj.cq.gov.cn/zwxx_182/sydw/202204/t20220411_10605298.html

原标题:重庆市黔江区2022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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