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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一季度重庆市涪陵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126人公告
2022-01-11 17:01:00admin文章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考试考核

    (一)开考规则

    本次招聘岗位分为A、B、C类,详见附件1、2。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报考人员进行笔试。

    (二)笔试

    1.笔试分值100分,笔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大纲参照《2021年下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1年9月30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执行,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笔试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通过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l.gov.cn/)公告。

    2.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根据考试考核类型不同,分别执行以下规则:

    A类、B类岗位,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5: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C类岗位,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3)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若因报考人员弃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招聘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最低可降低至1:1开考。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依据考生笔试成绩及人岗相适度研究后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在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l.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进入面试的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由招聘方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具体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报名所需材料》(附件4)。

    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考核通知书》,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研究确定。若递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报考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6);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考核通知书》。

    面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面试中各测试项目分值均为100分,综合面试与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均不低于10分钟。其中,A类岗位只进行综合面试,B、C类岗位均须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及综合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主要对报考人员的专业理论、专业实践进行测试。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能测试采取试讲(备课+模拟讲课)形式进行,每位考生备课时间为20分钟,模拟讲课时间为10分钟,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教学设计能力、课堂教学艺术等。综合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对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任何一项分值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组织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五)成绩计算

    考核各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1. A类岗位。

    组织笔试的: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未组织笔试的: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 B类岗位。

    组织笔试的: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20%

    未组织笔试的: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3.C类岗位。

    组织笔试的: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30%

    未组织笔试的: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六)注意事项

    与进入体检环节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签订《意向协议》或《就业协议》,约定到岗、聘后及违约相关事项。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应聘人员属退役军人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应聘人员依次按学历层次、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依据考生总成绩及其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及人岗相适度研究后确定。体检环节以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考察合格后,放弃进入后续环节资格的人员信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七、拟聘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将在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l.gov.cn/)等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lsbj.cq.gov.cn)等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备案。备案后,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区最低服务满5年方能交流、调动,其中公费师范生按照公费师范生招生协议规定,须在本区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6年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规范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相关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简章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简章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1.本简章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会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解释。

    2.考生应提前做好行程规划及个人防护,自觉服从各地区及招聘组织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

    3.党群事业单位政策解释、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咨询电话:023-72813165;教育事业单位政策解释、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咨询电话:023-72880381、023-72880655。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重庆市涪陵区事业单位2022年第一季度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2.重庆市涪陵区事业单位2022年第一季度考核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岗位情况一览表

    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报名所需材料

    5.报名登记表

    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市涪陵区事业单位2022年第一季度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xls

2.附件2:重庆市涪陵区事业单位2022年第一季度考核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岗位情况一览表.xls

3.附件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4.附件4:报名所需材料.doc

5.附件5:报名登记表.doc

6.附件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doc


原文链接:http://rlsbj.cq.gov.cn/zwxx_182/sydw/202201/t20220111_10293277.html

原标题:重庆市涪陵区事业单位2022年第一季度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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