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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下半年重庆璧山区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人
2021-11-17 16:49:40admin文章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考试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

    (一)笔试

    1.笔试分值100分,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大纲参照《2021年下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2021年9月30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执行。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1年12月1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90分钟。

    3.在笔试中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7: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根据具备资格人数逐一下调至2:1开展面试;竞争比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岗位招聘;其中,招聘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璧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最低可降至1:1开考。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针对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期间进行。

    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璧山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告-招考信息板块(http://www.bishan.gov.cn/)公示。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文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报名资格复审。招聘单位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在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就读高校签章的《2021年下半年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报名推荐表》(附件4)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应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向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5);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璧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分值为100分。结构化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面试通知书》。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未形成竞争岗位的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考核总成绩计算

    组织笔试的: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70%;

    未组织笔试的: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人员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确认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有关报考资格的各类信息材料是否属实。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招聘方在通知结论的同时向拟聘人员说明原因。

    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一律不予聘用,人员信息由招聘单位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是否递补。确需递补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作一次性递补,且递补人员的结构化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七、公示

    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璧山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告-招考信息板块中(http://www.bishan.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璧山区政府公众信息网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人员,须在璧山区工作5年以上,其中在招聘单位服务2年以上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考核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1.本简章由重庆市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报名咨询电话:023-41412132。

    3.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 重庆市璧山区2021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2. 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3. 报名须知

    4. 2021年下半年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报名推荐表

    5.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附件下载:

1.附件1-璧山区2021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xlsx

2.附件2:专业参考目录.doc

3.附件3-报名须知.doc

4.附件4-报名推荐表.docx

5.附件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doc

文章来源:http://rlsbj.cq.gov.cn/zwxx_182/sydw/202111/t20211117_9987369.html

原标题:璧山区2021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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