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 > 招聘公告 >
2021年下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5人公告
2021-09-28 14:14:57admin文章来源: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考试考核

公开招聘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部分岗位设考);面试包括综合面试(包含结构化、无领导小组、现场答辩等面试方式)、专业技能测试(部分岗位设考)。各岗位具体考试考核形式详见本公告附件1。

考生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落实关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站、考试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

(一)笔试

1. 公共科目笔试。分值100分,考试大纲以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为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职员岗位、工勤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内容分别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或《综合基础知识》。各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1。

公共科目笔试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时间定于2021年10月30日(星期六)。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网上自助打印《准考证》或市人力社保局其他公告。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2. 专业科目笔试。分值10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各招聘岗位是否组织专业科目笔试以及笔试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1。

职员岗位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管理基础知识》,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时间定于2021年10月30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网上自助打印《准考证》或市人力社保局其他公告。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管理基础知识》科目笔试成绩。

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的,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非职员岗位专业科目笔试具体内容、时间及地点未明确的,由招聘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 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根据本公告附件1中招聘岗位“考试类型”标注不同,分别执行以下规则:  

    A类岗位进入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B类岗位进入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C类岗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人选,按照技能测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5: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D类岗位同时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的人选,均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同时确定。

(3)若最后一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或综合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用人单位急需用人的,经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降低竞争比例开考。

(4)进入面试环节人选信息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公示。

(二)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应按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文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报名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安排在面试人选名单公示期内或公示结束后10日内。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在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就读高校签章的《2021年下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推荐表》(附件4)。

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应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向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5);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由招聘方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并关注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站。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中,专业技能测试包括实操、案例答辩等,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综合面试包括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各岗位开展面试的具体方式详见本公告附件1。各面试方式分值均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结构化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若总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任意一科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其是否进入体检环节,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研究确定,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其中,对面试实际竞争比例未达到2:1的岗位,考生任意一科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根据本公告附件1中招聘岗位的“考试类型”,分别按以下规则计算总成绩:

A类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B类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C类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30%;

D类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30%。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应聘人员属退役军人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应聘人员依次按学历层次、相应职称、相应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组应查阅考察人选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给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后明确意见。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选的面试得分应符合本公告第五条的相关规定。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过程有关事宜,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审批。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凡招聘岗位与聘用人员约定了最低服务期(详见本公告附件1“备注”栏信息)的,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凡发现应聘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应聘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 本公告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会同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中的联系电话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

2. 公共科目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86868838、86868837

3. 公共科目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86868820

4. 招聘相关事宜咨询电话:市委办公厅(市专用通信局),杨老师:023-63899155;市委统战部,赖老师:023-61866106;市总工会,廖老师:023-63860378;团市委,张老师:023-63852251;市发展改革委,杨老师:023-67575889;市教委,狄老师:023-60393040;市民政局,张老师:023-89188339;市人力社保局,吴老师:023-88152367;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张老师:023-63158528;市生态环境局,向老师:023-88521850;市城市管理局,周老师:023-65868541;市文化旅游委,吴老师:023-67705205;市水利局,刘老师:023-88707018;市政府外办,杨老师:023-63876833;市市场监管局,万老师:023-60393244;市机关事务局,何老师:023-63899138;市林业局,许老师:023-61528965;市知识产权局,朱老师:023-67120690;重庆医科大学,滕老师:023-65712102,李老师:023-68485444。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 2021年下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3.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

4.2021年下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推荐表

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

附件下载:

1.附件1:2021年下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xlsx

2.附件2: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3.附件3: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docx

4.附件4:2021年下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推荐表.docx

5.附件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2021年下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doc

新公教育为你提供更多考试资讯和招聘公告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新公教育(cqxgjy)】查看!

    近期讲座

    课程章节 课程内容 播放时间 课程时长 观看入口
    行测 判断推理 2024/2/20 直播+回放 点击进入
    行测 判断推理 2024/2/21 直播+回放 点击进入
    行测 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 2024/2/22 直播+回放 点击进入
    行测 言语理解与表达 2024/2/23 直播+回放 点击进入
    行测 言语理解与表达 2024/2/24 直播+回放 点击进入

    新公教育

    新公教育公众号 (cqxgjy)

    点击关注 点击关注

    热门招聘 备考干货 实时互动
    实时更新 关注查看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