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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重庆璧山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招聘21人公告
2021-07-26 10:16:17admin文章来源:璧山人民政府网
五、考核

  (一)笔试

  1.笔试分值100分,内容《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大纲参照《重庆市2020年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2020年6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内容执行。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1年8月7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90分钟。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

  4.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将通过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告栏目→招录信息板块(http://www.bishan.gov.cn/zwgk_241/gsgg/zlxx/)予以发布。

  (二)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应按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复印件以及电子档(电子档按照“报考岗位+姓名”,如“招商引资-岗位1+张三”的方式命名,并发送至邮箱604107923@qq.com)等材料,接受报名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做一次性递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未满5年的,须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向招聘方出具《诚信应聘承诺》(附件4);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满5年的,可在体检前或体检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聘方出具《诚信应聘承诺》;不能按期提供《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此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面试通知书》。

  组织面试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40% + 结构化面试成绩×60%。

  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核总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试总成绩将通过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告栏目→招录信息板块(http://www.bishan.gov.cn/zwgk_241/gsgg/zlxx/)予以发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若考核总成绩相同时,按结构化面试成绩高低,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或面谈,以加试或面谈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复检),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复检)资格。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人员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凡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一律不予聘用。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前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由用人单位研究确定是否递补。确需递补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作一次性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及考核总成绩均不得低于70分。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及组织考察情况,用人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告栏目→招录信息板块(http://www.bishan.gov.cn/zwgk_241/gsgg/zlxx/)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与重庆市璧山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1年,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聘用合同。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制高层次人才的经济待遇实行协议年薪制和绩效考核制,其中基础年薪10万左右(视具体岗位和学历而定);绩效考核在通过试用期后且一年聘期结束时予以考核兑现,如因个人原因提前离职,则取消绩效考核资格。聘用期间其他待遇参照璧山区属国企相当层级人员标准执行。

  九、纪律要求

  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十、其他

  (一)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重庆市璧山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咨询电话:023-41445776。

  (二)网上报名技术、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86868837。   

  附件:

  1.重庆市璧山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2021年下半年聘用制高层次人才岗位情况一览表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报名须知

  4.诚信应聘承诺

  原标题:重庆市璧山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聘用制高层次人才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bishan.gov.cn/zwgk_241/gsgg/zlxx/202107/t20210723_95034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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