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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二季度重庆南川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9人公告
2021-06-04 18:26:22admin文章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面试项目包括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考试大纲参照《2021年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1年3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内容执行。

  1.公共科目笔试分值100分。笔试内容分别为《综合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各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内容详见《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2.专业科目笔试分值100分。各岗位专业科目笔试内容详见《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3. 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1年6月27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各科笔试时间均为90分钟。

  4. 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将于2021年7月1日通过南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www.cqnc.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的人选,均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同时确定。

      若最后一名专业技能测试或综合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因应聘人弃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后续环节竞争比例达不到预定比例(3:1)的,最低可降为2:1,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竞争比例不低于2:1,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招聘的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比例,且该考生各科成绩应“达到60分”或“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同一主管部门其他招聘岗位(其面试比例须不低于2:1)首轮应进入后续环节人选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最低分”。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针对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期间进行。

      进入公示的面试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接受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结合考生考试成绩研究确定。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向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3);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中各项目分值均为100分,面试时间分别为:专业技能测试10分钟、综合面试10分钟。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为试讲、专业答辩,综合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其中: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学科课堂授课水平,试讲时间10分钟;专业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答辩时间10分钟;结构化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时间10分钟。

      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成绩任何一项分值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A类: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 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 + 综合面试成绩×40%;

      B类: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 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 +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0% + 综合面试成绩×20%。

      考试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一般二级甲等以上)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 “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后明确意见。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或不低于同一面试小组中结构化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

      七、公示

      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疫情防控等有关事宜,在南川区政府网(网址:www.cqnc.gov.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原则上须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满2年、南川区服务满5年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 本公告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会同县人力社保局进行解释。现场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电话咨询: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023-81110585,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023-71648387,其他事业单位023-71420469,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71458032。

  2.本次招聘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3.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 南川区2021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2.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及资格复审表

            3.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4.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5.工作经历证明

                  6.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附件下载:

  1.附件1:南川区2021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送审).xlsx

  2.附件2: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

  3.附件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

  4.附件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5.附件5.工作经历证明.doc

  6.附件6.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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