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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重庆市事业单位集中考核招聘2220人公告
2021-04-22 17:04:39admin文章来源: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1. 区县属事业单位:2021年4月24日09:00—4月30日17:00。

  2. 市属事业单位:2021年4月24日09:00—5月10日17:00。

  (二)报名方式

  主要采取网络(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期间,招聘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现场报名点,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通过网络(电子邮件)报名的,应下载填写《2021年上半年重庆市事业单位集中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同时形成居民身份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执)业资格及其他必备认证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投递至附件1、2中招聘方明确的电子邮箱等报名渠道。

  应聘人员参加现场报名的,应向招聘方提供《2021年上半年重庆市事业单位集中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纸质件、居民身份证、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执)业资格及其他必备认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属境内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获奖证书等材料。

  报名结束后,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应在面试前组织资格审查,查看应聘人员资格材料原件。除“开考规则”中不设开考比例的岗位外,招聘区县、市属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通过区县政府(人力社保局)公众信息网、市属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及时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五、考核

  (一)开考规则

  本次招聘岗位分为A、B、C类,详见附件1、2。

  1.    A类岗位。

  不设开考比例,不组织笔试。

  2. B类、C类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名额比小于8:1的,可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考核。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缩减招聘名额。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的紧缺岗位,开考比例可低于2:1。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达到8:1的,应在面试前组织笔试(笔试大纲在公布资格审查名单时一并公布),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应参加但未参加笔试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等后续环节)。因面试前或面试中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面试竞争比小于3:1的,最低可调整为2:1;面试竞争比小于2:1的,除经备案同意的情形外,应当相应缩减招聘岗位名额。

  (二)面试要求

  1. A类岗位。

  对招聘方组织现场报名活动且考核合格的人员,可签订《就业协议》或《意向协议》。若招聘名额在现场报名活动中已满额使用,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报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招聘方可另行落实编制和岗位,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在2021年6月10日前组织面试(或面谈)考核。

  2. B类岗位。

  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综合面试”方式。

  3. C类岗位。

  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的面试方式。其中,专业技能测试采取岗位技能实际操作等方式。

  B类、C类岗位各环节面试时间均不少于10分钟,各面试科目分值均为100分,面试安排在2021年6月10日之前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聘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应当场向考生公布测试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确定为体检人选的,医生(护士)岗位考生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他岗位考生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三)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1. A类岗位。

  考核总成绩=面试(含面谈)成绩。

  2. B类岗位。

  组织笔试的: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未组织笔试的: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3. C类岗位。

  组织笔试的: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未组织笔试的: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四)注意事项

  依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高低,择优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对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可签订《意向协议》或《就业协议》,约定到岗、聘后及违约相关事项。

  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有关区县政府(人力社保局)公众信息网、市属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和考点公布的考核安排及纪律要求、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核的,不得进入招聘后续环节。

  按照中央和重庆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应聘人员及考务工作者应提前做好行程规划,做好个人防护,按规定佩戴口罩,自觉服从招聘组织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国内低风险地区参加招聘的,应按规定出具相应“健康码”,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应按规定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咽拭子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所有境外归国人员,应按规定提供14天隔离解除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完成证明,并提供解除隔离7天后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按学历层次、相应职称、相应职〈执〉业资格、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进行,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考察组应查阅拟聘人选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选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通过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完成后,考察组应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给用人单位或有关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

  若有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可由有关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是否进行缺额递补。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递补: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各科成绩均不得低于70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有关事宜,将通过有关区县政府(人力社保局)公众信息网、市属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七、拟聘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lsbj.cq.gov.cn)等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备案。备案后,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招聘单位可与聘用人员通过聘用合同约定最低服务期限。聘用人员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规范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相关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凡发现应聘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应聘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本公告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会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解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中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单位或部门。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2021年4月22日

   

  附件:1. 2021年上半年重庆市事业单位集中考核招聘岗位情况表(市属)

  2. 2021年上半年重庆市事业单位集中考核招聘岗位情况表(区县属)

  3. 2021年上半年重庆市事业单位集中考核招聘报名

  登记表

   

  附件下载:

  1.附件1:2021年上半年重庆市事业单位集中考核招聘岗位情况表(市属)..xls

  2.附件2:2021年上半年重庆市事业单位集中考核招聘岗位情况表(区县属).xlsx

  3.附件3:2021年上半年重庆市事业单位集中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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