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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綦江区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110人公告
2021-04-02 14:45:06admin文章来源: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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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21年綦江区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110人公告现已发布,新公教育 为广大考生整理此次公告内容如下,望各位考生及时查看切勿错过报名时间。新公教 育为报考重庆事业单位考生提供备考资料、辅导用书、真题讲义、笔试课程等内容, 欢迎各位考生加入备考备考QQ群:663261430 一起学习!
 
招录人数:110人,综合岗30人,教师岗37人,医疗岗43人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简章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考生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之日前一日,且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计算;若无连续工作经历的,仍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累计计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5年4月20日及以后出生。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其中,报考人员为2021届高校毕业生的,在国内高校就读的,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就读的,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2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2年;管理9级以上,均含管理9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2021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的,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资格,否则不予聘用。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

      1.提交报考申请。考生于2021年4月20日9:30—4月22日17:00登录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cqqj.gov.cn/)--“綦江区事业单位招考在线报名系统”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

      考生务必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4小时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情况。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可及时进行修改,信息修改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4日17:00,工作人员将对修改后的信息重新进行反馈。未通过报名者,不能参加笔试。考生应慎重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报名通过后,考生不能更改报考信息,因填写信息错误和不实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如对报名结果有疑问,可电话咨询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培训中心023-48628293、023-48625835。

      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将在后续资格审查环节进行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报名通过后,须在2021年4月25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每科标准50元/人收取共计100元),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3.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除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外,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笔试考务费。

      4.打印准考证。报名通过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考生于2021年5月13日9:00起至5月15日9:00登录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各岗位报名人数一览表在报名缴费截止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公示”栏公布。

      五、考试

      参加事业单位考试考核,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招聘单位考试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面试项目包括综合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笔试科目及内容和面试方式详见《綦江区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2021年5月15日(周六),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考试大纲参照《重庆市2020年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2020年6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内容执行,均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由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具体笔试内容为:

      (1)教育系统所属学校教师招聘岗位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各100分,共200分;教育系统50号、51号校医招聘岗位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两科,分值各100分,共200分;

      (2)卫生健康系统所属医院医学类人员招聘岗位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两科,分值各100分,共200分;卫生健康系统48号、49号教师招聘岗位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两科,分值各100分,共200分;

      (3)其他招聘岗位(含教育系统非教师岗位、卫生健康系统非医学类人员岗位)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为《管理基础知识》两科,分值各100分,共200分;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于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公示”栏公示,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由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有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详见附件7。

      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资格复审。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经审查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考信息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在资格复审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6);不能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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