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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渝中区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75人公告
2020-12-31 16:53:24admin文章来源: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渝中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yz.gov.cn/)公示、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在渝中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面试人员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1.艺体类岗位: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养,采取现场实作等方式进行;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分值各为100分,时间均不少于10分钟。面试各项目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2.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1.艺体类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2.其他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专业科目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复检),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复检)资格。

      体检合格者,由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 “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考察合格后,放弃进入后续环节资格的人员信息由招聘单位报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渝中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yz.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聘用单位(渝中区)工作满5年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一)参加事业单位考试考核,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招聘单位考试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

      (二)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在“渝中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的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63765137(区人力社保局)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三)本简章由中共渝中区委组织部、渝中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附件:1.渝中区2020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2.渝中区2020年下半年面向优秀社区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4.渝中区2020年下半年面向优秀社区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5.重庆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2020年6月)

      6.渝中区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知识考试大纲

      7.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8.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9.工作经历事项

  附件下载:

  附件1:渝中区2020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2:渝中区2020年下半年面向优秀社区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附件4:渝中区2020年下半年面向优秀社区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5:重庆市2020年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2020年6月).doc

  附件6:渝中区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知识考试大纲.doc

  附件7: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

  附件8: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

  附件9:工作经历事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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