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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重庆南川教育卫生事业单位招聘68人公告
2020-12-11 11:18:34admin文章来源: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

  组织笔试的: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 综合面试成绩×30%。

  未组织笔试的: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 综合面试成绩×5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事宜将于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川区政府网(网址:www.cqnc.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

  五、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同一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1:1比例等额确定。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职业资格、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或签订就业协议而出现缺额时,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结合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研究确定。2021届高校毕业生即与招聘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明确违约行为及违约责任。就业协议在总成绩公布后一周内签订,签约人选在南川区政府网(网址:www.cqnc.gov.cn)“公示公告”栏公示。

  已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在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后,于2021年7月31日前,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及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事科报到,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是按照简章要求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的必备程序,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资格及聘用资格。未按本简章要求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区人力社保局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区人力社保局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将在南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www.cqnc.gov.cn)“公示公告”栏进行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满2年、南川区服务满5年方能交流、调动,在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地区或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一)本简章由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现场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1中的联系电话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

  (二)报名及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71420469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下载:

  附件1: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附件3:报名表(教育类).doc

  附件4:报名表(卫生类).doc

  附件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

  原标题:南川区2020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rlsbj.cq.gov.cn/zwgk_182/fdzdgknr/sydwgkzpxxgk/202012/t20201211_85994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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