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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四季度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9人公告
2020-11-19 17:15:33admin文章来源: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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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20年第四季度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9人公告现已发布,新公教育 为广大考生整理此次公告内容如下,望各位考生及时查看切勿错过报名时间。新公教 育为报考重庆事业单位考生提供备考资料、辅导用书、真题讲义、笔试课程等内容, 欢迎各位考生加入备考QQ群 663261430一起学习!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 学院简介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建校于1956年,是一所集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行业技能培训、工程质量检测为一体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重庆市两江四岸核心区南岸区茶园,占地520余亩,现有学生9500余人。学院现为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重庆市专本贯通试点单位,教育部首批建筑信息模型(BIM)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重庆市第一批智慧校园建设示范学校、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教育部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优秀学校,入选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单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度第四季度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4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面试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研究生可推迟至2021年7月31日前提交;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面试前)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学院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对国家统一招生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 “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本《简章》及其附件,经对照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才能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20年11月25日9:00时至12月2日17:00时期间,登录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cqjzc.edu.cn/)首页顶部公招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正面标准照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必须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信息表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报考时,报考人员要承诺诚信报考,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我院不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面试的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2.照片审核及审核结果查询。我院将对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0年12月3日17:00前进行修改。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后一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报名通过后须在2020年12月7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4.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有关情况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报名审核通过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考生,于2020年12月8日9:00起至12月12日13:00前登录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cqjzc.edu.cn/)首页顶部公招报名栏目,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无法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心理测试。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面试科目为结构化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分值100分,时间120分钟。本次考试不发布考试大纲,不指定考试用书,考试内容涵盖政治、法律、经济、公文写作、道德、国情市情、时事常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法规,以及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包含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育心理学基础、教师职业素养、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知识)。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0年12月12日(星期六)下午,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各岗位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笔试缺考和笔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入笔试和面试考场之前均需出示健康证明或健康码并接受体温检测,若因健康风险和防疫要求无法参加考试的,由本人自行承担后果。

      考试结束后,考生可于3日后登录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cqjzc.edu.cn/)首页顶部公招报名栏目,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将于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在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cqjzc.edu.cn/)信息公告栏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和材料要求,将复审材料扫描件或电子件提交到学院电子邮箱rsc@cqjzc.edu.cn,接受资格复审。邮件请以“2020年第四季度公招+招聘部门+岗位名称+姓名”命名。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及相关要求详见《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及要求》(附件3)。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cqjzc.edu.cn/)信息公告栏公布。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学院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未满5年的,须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向学院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7);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满5年的,可在体检前或体检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心理素质情况。心理测试在笔试后,面试之前进行。心理测试结果不纳入总成绩,不予公布,仅作为招聘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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