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北碚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任职年限等其他应公示事项。公示时要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大学生村官”原则上安排在原服务的街(镇)下属事业单位,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后确定。所有人员一经聘用,须在北碚区最低服务满5年,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八、纪律要求
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九、其他
本简章由中共北碚区委组织部、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咨电话咨询(北碚区委组织部:68864810;北碚区人力社保局:68285089)。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北碚区2020年面向区内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报名所需材料
3.北碚区2020年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下载:
附件1:北碚区2020年面向区内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报名所需资料.doc
附件3:北碚区2020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原标题:北碚区2020年面向区内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beibei.gov.cn/zwgk_239/fdzdgknr/zkxx/202011/t20201110_84472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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