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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重庆第八中学校教育事业单位招聘22人公告
2020-08-28 13:59:00admin文章来源: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6-17日9:00-17:00

  2.报名地点:渝北区教委2楼大会议室(渝北区渝航路228号)

  3.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附件3)。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查审合格者,现场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件前往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4.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有关情况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考务费。

  5.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及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将于报名期间及缴费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yb.cq.gov.cn/)人事招考专栏上公布。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仅限会计岗位);面试项目包括专业技能测试(仅限教师岗位)、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渝北区2020年三季度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重庆市第八中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1.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分值为100分,考试大纲参照《重庆市2020年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2020年6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内容执行,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公共科目笔试内容分别为:

  (1)教师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2)会计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2.专业科目笔试分值100分,会计岗位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会

  计专业知识》,教师岗位不进行专业科目笔试。

  每科笔试时间90分钟。时间暂定为2020年9月26日(星期六),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一般在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左右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登陆“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yb.cq.gov.cn/)人事招考专栏查询。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与拟招聘岗位名额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应聘人员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4)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笔试成绩公布结束后7个工作日左右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yb.cq.gov.cn/)人事招考专栏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2.面试

  面试中各项目分值均为100分,教师岗位面试时间分别为:专业技能测试10分钟、综合面试5分钟;会计岗位面试时间为:综合面试10分钟。具体内容、时间及地点在公布面试环节人员名单时一并告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yb.cq.gov.cn/)。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教师岗位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 + 综合面试成绩×50%,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会计岗位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3.考试总成绩计算

  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 面试成绩×70%。

  会计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yb.cq.gov.cn/)人事招考专栏予以公示。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面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区教委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 “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后明确意见。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或不低于同一面试小组中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

  七、公示

  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gov.cn/)、“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yb.cq.gov.cn/)人事招考专栏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岗位需与聘用人员约定5年最低服务期。凡聘用人员在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时,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属免费师范生的还将按免费师范生协议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yb.cq.gov.cn/)人事招考专栏上查询本次考试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三)请考生不要轻信手机及网络上发布的“考试真题”、“面试保过”等骗取高额费用的诈骗信息。

  (四)本简章由渝北区人力社保局、渝北区教委负责解释。

  (五)现场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 023—65313696、65013028(重庆市第八中学校)、023—67813597(区教委);

  考务工作咨询电话:023—67813597、67803904(区教委);023—67825273、67822642(区人力社保局)。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岗位一览表

  2.报名登记表

  3.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原标题:渝北区2020年三季度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重庆市第八中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rlsbj.cq.gov.cn/zwgk_182/fdzdgknr/sydwgkzpxxgk/202008/t20200827_78205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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