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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重庆九龙坡区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13人公告
2020-08-05 18:00:29admin文章来源: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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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九龙坡区2020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九龙坡区优秀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类型及层次为职员9级以下,招聘人数共13名。其中,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中招聘5名,从其他村干部中招聘2名,从其他社区工作人员中招聘6名。具体详见《九龙坡区2020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重庆市九龙坡区行政区域内现任建制村干部(即:“六职”干部和符合全区换届政策设置的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社区工作人员(以九龙坡府办发〔2016〕21号文件中界定的社区工作人员为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任职经历及要求: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须在九龙坡行政区域内任书记、主任累计时间满3年及以上,其他人员须满6年及以上。其中,任村(社区)书记、主任不满3年的,若加上在其他岗位职务合计满6年的,可按其他村干部(社区工作人员)报考对应岗位;在村、社区同类职务的任职时间可累计计算,但只能报考现任职务对应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6日(开始报名日);

    6.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指未满41周岁(即1979年8月26日及以后出生);

    7.在2020年8月26日报名开始前,报名人员应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8.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任职期间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等次的;机关(事业单位)下派(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毕业(学位)证书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职员9级以上,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6日—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1号会议室(九龙坡区二郎留学生创业园E栋五楼)。

    3.报名要求。由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向镇(街道)党(工)委提出书面报名申请,各镇(街道)党(工)委要严格审查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并由主要领导在报名表上确认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4.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报名现场资格初审合格后,现场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若未达到该比例,相应递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按照四舍五入法处理)。

    笔试时间为2020年9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与考试等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管理基础知识》,每科分值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按岗位招聘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某岗位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若自愿放弃面试的(须在面试开考两天前提供本人手写签名的放弃声明至区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其缺额由报考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因弃权达不到面试比例的,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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