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事业单位备考资料:国家制度
2021-03-30 15:02:39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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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总和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职权等内容。本文以国家制度为内容进行撰写,重点包括法条内容规定: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事业单位考察核心要点等。
 
一、法条规定
 
《宪法》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第七条:“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第九条:“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除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山、自留地,也属于集体所有。”
 
第三十一条:“国家在必要时设立特别行政区。”
 
二、考察要点
 
宪法国家制度规定,为考试主要提供了三部分考点。第一是涉及政治制度领域中,选择题设题国体是什么,政体是什么,根本制度是什么。第二是针对经济制度领域中,专属于国家的有哪些内容,专属于集体有哪些,以及原则上属于国家法律有规定时也可属于集体的有哪些。第三部分则是针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特别行政区的考察,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特别行政区拥有的高度自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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