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教师招聘综合基础知识:民法典难点之抵押权
2022-03-03 14:25:09admin

新公微信公众号【新公教育】(cqxgjy)     |        备考QQ群:671748890        |       备考课程:一年/两年协议无限学

———————————————————————————————————

在事业单位法律基础知识考试题目中,民法典的知识毋庸置疑是重点考查的知识点,从中挑选一些有可能会出现在题目中的知识点,并结合事业单位考查的特点,为各位备考的考生进行讲解。今天中公教育给大家带来的法律知识是抵押权。
 
一、抵押权的概念
 
抵押权是指为了担保债权债务的履行,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供担保财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抵押权人依法享有的就该抵押财产的变价并优先受偿的权利。
 
民法典很多知识点的概念读起来比较抽象,会显得晦涩一点,但是不难理解,首先,抵押权属于一种担保物权,何谓担保,举个简单例子来说,老张作为餐馆的老板,想重新装修店面,吸引更多顾客,奈何手头较紧没有多余钱,于是想找别人借钱,找到了朋友老王,老王说我倒是可以借给你钱,万一你还不上钱,那我该怎么办,那我不就吃亏了,我也是辛苦几十年存下的钱,我可不想冒这个风险。老张说,那我名下有栋房产,能为我们之间的债权债务做担保,一旦我老张还不上你钱,你就可以对我这栋房产享受一定权利,来弥补这笔借款,你不会吃亏的。此时,老王一听觉得可以,于是就把钱借给了老张。
 
说到这里,大家可能对担保有点理解了,担保主要就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让债权人能够安心把钱借给债务人,让别人去参与到经济活动中从而创造更多的财富,如果债务人能按时还钱那我们债权人就不用了实现担保了,如果还不了,还有担保财产能够弥补债权人的权利,因此担保制度能够大大增加交易的安全性。
 
而抵押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是现实生活中最常见也是最常使用的担保形式,因为它的担保效力最可靠,而且能充分发挥担保财产的作用。为什么这么说,我们来具体学习一下抵押权的特点。
 
二、抵押权的特点
 
1.抵押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物权
 
债权人无须为了自己债权的清偿而在自己的财产上设定抵押权,如果债务人能找到其他人,愿意提供财产为其履行债务作担保的,那也是允许的。
 
2.抵押权是不转移标的物占有的担保物权
 
这个特点是抵押权与其他担保物权最大的区别点,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来说,他不需要把供抵押的财产交到债权人手中,比如到银行贷款,银行一般都会让提供抵押,我把车抵押给银行,办理好相应的抵押手续,我们不需要把车子开到银行,让银行保管,车子还在我们手里还是我们自己的财产。只要我们按时换上银行的钱了,我们履行了债务,债权债务关系消灭抵押也随之消灭,一旦我们无法还钱或者出现了银行实现抵押权的情形,银行会把我们抵押的财产强制拍卖,拍卖所得价款先还给银行,如果还有剩下的钱就给我们自己了。因此,给大家澄清一个理解上的误区,不是说我们还不上钱,抵押财产直接归银行所有了,这是不正确的理解,银行享有的抵押权就是对拍卖抵押财产所得款项的优先受偿权而非是该财产的所有权。

新公教育为你提供更多考试资讯和招聘公告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新公教育(cqxgjy)】查看!

    近期讲座

    课程章节 课程内容 播放时间 课程时长 观看入口
    行测 判断推理 2024/2/20 直播+回放 点击进入
    行测 判断推理 2024/2/21 直播+回放 点击进入
    行测 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 2024/2/22 直播+回放 点击进入
    行测 言语理解与表达 2024/2/23 直播+回放 点击进入
    行测 言语理解与表达 2024/2/24 直播+回放 点击进入

    新公教育

    新公教育公众号 (cqxgjy)

    点击关注 点击关注

    热门招聘 备考干货 实时互动
    实时更新 关注查看 在线咨询